第一百零四章 走对方的路,让对方无路可走(2 / 3)
放学后曾小贤也没有和秋雅一起走,而是直接去了他的公司驻地。
曾小贤虽然有钱,但他有没有嚣张的拿下一栋楼,这不是告诉别人他的父亲贪污了吗,所以只是租了几间办公室。
此时的公司也不是他光杆司令一人,找了两个秘书和助理,还有负责音乐部,法务部的专业人才。
负责法律部的是曾小贤花重金从律所挖来的张大律师,港台那边的版权注册就是他负责的。
张大律师可不是张伟那个坑货,而是真正在版权官司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的大律师,没错,就是姓张名大,张大律师。
这个名字起的不错,反正只要不是叫张大大的就行。
吩咐自己身边的小秘书,将张大律师请到自己的办公室来。
“袁总找我来有什么事吗?”坐定后张大律师对老板询问道。
对于这个刚刚成年的老板,张大律师原本是不屑一顾的,
但是看到那么多的音乐作品,
虽然不懂音乐也知道这需要多大的才华和能力。
所以在接到对方的邀请后,略一犹豫便答应下来,他看好这个年轻人的未来,要看好公司的未来。
“这段时间我的同学夏洛,一直在公开场合翻唱我已经注册版权的几首歌。
甚至还去参加比赛,让我很不满,你今天晚上去他家,送夏洛一份律师函,如果他继续不知悔改的话,我们将走法律程序。
当然你也可以带上音乐发行部的卓妮一起去,如果他愿意加入我们公司的话,我们也可以既往不咎。
让夏洛成为我们公司第一位艺人,全力培养他。”
张大律师做事一向是雷厉风行的,立刻起身说道。
“我知道了,袁总这件事很快就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别看夏洛是这部电影的主角,但也就那么回事儿,从来都不对曾小贤的任务产生威胁。
终究是烂泥扶不上墙啊,侥幸成功了也会一败涂地。
曾小贤没有回家在办公室换了一身衣服带着助理出了门,晚上要去见大姐大一面,也算是拜了码头。
不管现实中的那姐怎么样,反正这部电影里的那姐绝对是够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