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八章 顺朝田亩政策(1 / 2)
郭金台的确从攸县回来了,但他没回长沙,而是到了湘潭便和张景春分开,独自回到了家乡射埠。
他之所以要先回家,是因为他心里还有一个疑问,那就是神塘冲戏台上发生的那一幕,究竟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现象?如果是普遍现象,湘潭发没发生过?是不是也像张景春奉旨纠偏那样,被及时制止和纠正了?
打听这种事,他还是比较信任家里人,结果一问之下,射埠附近十里八乡的根本就没有过那种大会,他的舅父笑呵呵地对他说道:“若真像你说的那样,黄老爷还不早就被人打死了?”
黄家是射埠最大的大户,也是最贪婪蛮横的大户,要说坏,大概比神塘冲的莫举人还要坏上几分,别说普通乡民,就是一般的乡绅,往往也对黄家侧目而视。
“那么,最后是怎么处置他的?”郭金台问。
“欺男霸女,逼死多条人命,被大顺官府明正典刑了——倒也算大快人心。”
官府依律问斩和暴民私刑处死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质,郭金台暗暗赞许,又问:“他家的田呢?全都没收了?”
“那倒没有。县里规定,不论谁家,田亩全以万历十一年(1583)的鱼鳞图册为基准,清查所有交易,凡有投献、强夺之类的不法,无偿退还原主;仗势逼买、恶意压价之类的不公,准以原价赎回;无力赎回者,可转为债务逐年还清,被赎户不得拒绝。大户们都损失了不少田,咱们家损失了三成,别人家也都差不多是三四成的样子,只有黄家,竟然损失了七成!可见他家是什么人性。”
这个年头,官绅们不纳粮不应役,税赋和徭役便都转嫁到了没有功名的平民百姓头上,再加上这个捐那个派,所以顶名说是田赋正税只有三十税一,实际上却是“一亩官田七斗收,先将六斗送皇州”,“富家得田民纳租,年年旧租结新债”,百姓们负担沉重,多数破产,田土不是投献,就是像谢阿大那样被豪强廉价兼并,甚至有人干脆弃之不种,四处乞讨,成了流民。
“这么说,现在是官绅一体纳粮?”郭金台又问。
很明显,如果仍像原来那样,捐税徭役都由平民承担,人们是不会有种田积极性的,退田也就只能是镜花水月,看着鲜亮,一捅就破。
“十税二,而且还规定田赋至高不得高于四成,”舅父大摇其头,“自耕户合适了,能剩下八成的收成,佃户也合适,能剩下六成,只有我们这些大户倒霉了,只能剩下两成。”
他这账算得似是而非,因为他只考虑了比率,没考虑规模。
一个壮年劳力顶多只能耕种十五亩田,田主只要有四十五亩田,田租收入就和一个佃农的收入相当了,有六十亩田则会相当于一个自耕农的收入,而只有六十亩田又怎么能算大户?海瑞那么穷,还有四十亩田呢!
郭金台没有多说话,心里却已经明白,大田主召佃,小田主雇工,寻常百姓自耕,就连佃户也获得了翻倍的收入,各有各的活路,顺朝的田亩政策还真像李自成说的那样,同时兼顾了士民两方的利益,看来神塘冲那种均田,是乡民暴动导致大田主灭门之后的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