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不要叫我怒那(2 / 4)
若不然的话,先前也不会硬挺着脚踝扭伤坚持上台,万幸中间没有再出事,然后慢慢也好转了。
当然,公司那边是知道这个事情的,但在她坚持要上的时候并没有劝阻,反倒是对粉丝们宣传的时候,还将此事泄露了出去。
至于粉丝会不会骂狗公司,只要能有宣传效果,他们才不会在意。
而这次,本来公司可能是看她没事做想给她找点事,而且以队长的身份来,也比较有代表意义,却反倒给她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但这些事情不好和队友或是公司里的人说,尤其是在队友面前还得维持住自己队长的人设;至于同年的亲故,现在也好多没得联系了。
倒是李承胤,跟她的关系正好是介于可亲近但又还不是那么熟悉的阶段,而且反正之前在通信交流的时候已经跟他倾诉过了,这时候再找他也显得很自然了。
至于在这之外,还有没有别的心思,大概此时她自己也不能确定。
“突然发现比起读书,我更想上舞台,不管是唱歌也好,拍摄也好……”
其实就是想成为艺人、明星呗,小女生的单纯美梦。
可能是因为有憧憬的艺人为目标,也可能只是看到别人的闪光而羡慕。
“那现在,后悔了么?”
女孩立刻翻了个白眼,“怎么可能?”
服务生这时送来了两杯咖啡,看了两人一眼,在李承胤身上停留得还更多一些。
很明显,她没认出朴初珑或者压根没在意,反倒更在意李承胤。
对于这种注意,李承胤早已习惯了。
在加拿大的时候他在学校里也挺受欢迎的,只是一直没有想法,还喜欢把追求者认作妹妹。
身材高挑,如今渐渐有肉,也更能撑得起气场来,还有舅舅们说能够直接出道的颜值,搭配起来的确杀伤力很足。
而且李承胤这还是没有化妆的素颜,他的皮肤天生就很好,加上向来规律的作息、饮食习惯,这导致他到现在青春痘都很少长。
甚至比起对面的朴初珑都显得更白,女孩偷眼瞧了一下,再看看自己略微显黑的手臂,心里面也是暗暗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