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如何一劳永逸的平定交趾(求票求追读)(1 / 3)
身为一个正常的男人,刘斌自然也想过娶老婆的事情,只是对于他这种没什么感情细胞的钢铁直男来说,女人只要不丑,那其他的就没什么区别
见刘斌问是哪家的姑娘,徐景昌立刻说道。
“听说是成国公府的千金,朱勇的妹妹,朱莹,年芳二八,怎么样,跟你很是般配吧?”
刘斌闻言一愣,“年芳二八?才十六岁?”
“对啊,怎么了,你嫌小?”徐景昌已经跟着刘斌有一段时间,知道后世结婚都比较晚,但他还是说道。
“在大明,女子十五岁及笄就要嫁人,当然也有比较晚的,可再晚也没有跟你一个年纪还不嫁人的女子,这样的女子都是要官配给边关将士的。”
“没有嫌小。”刘斌摆摆手。
16岁结婚而已,别忘了他可是从西伯利亚过来的,毛子家16岁结婚都是法定年龄,这种他见得多了,只是放到自己身上还有些不适应。
相比于大明的结婚年龄,他其实更在意‘官配’。
所谓的官配,实际上是大明强制剩女嫁人的一种婚姻制度。
在大明,女子14岁就能嫁人,14到18岁内结婚比较普遍,超过18还没结婚就算大龄剩女了,如果超过二十还不嫁人,那官府就会强制给剩女分配丈夫,一般是直接分配给戍边的士卒。
边疆一般都是苦寒之地,人口稀少,戍边的士卒很难娶到老婆,但是一群拿着武器的光棍要是没有老婆又太危险,容易不稳定。
另外古代王朝一般都将人口增长作为国力的体现,一说什么什么盛世,那肯定是人口增长的才能叫盛世,人口多了,意味着能耕种更多的土地,交更多的税。
而剩女是不利于人口增长的,‘官配’不仅是起到了稳定边疆的作用,实际上也增加了人口。
想到了这里,刘斌突然想到了那即将奔赴各地的农垦师,这将近二十万的光棍,把他们丢在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开荒种地,也没个女人。
当然,有些军户是有妻子的,但在还没站稳脚跟之前,一般不建议把家人接过去。
现在去了奴儿干,估计也就在大野地上搭个窝棚,目前还是以开荒为主,只有把麦子种下,才有空好好盖房子,现在把妻子接过去那不是一起受罪吗?
所以短时间内,想稳定这些农垦师的士卒,就只能在娱乐和学习方面下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