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特权与体系(1 / 5)
第254章 特权与体系
唐人身份也是在1622年第一季度预算细则一同公布的,可以说在明确唐人特权方面,大唐做的虽然比较直白,但并没有超出当前时代人的预料。
甚至反过来说,明确级别体系的情况下,很多士绅家族对于这样通过法律构建新的阶级是十分看好的。
因为唐人这个身份并不完全是靠血脉传承,还有实封爵位这个渠道开放,并且在细则中,大唐议会还公布了具体官员职级在任期内享受唐人待遇的优厚条件。
简单来说,目前大唐的官员级别分级很简单:1级总统及内阁成员,共9人。
2级为五大院院长副院长,共10人,即:政务院、军务院、财政院、司法院和议会。
3级为各院直属部门,部长及副部长,未来划分区域时,考虑建设州府时的主官一级。
这里大唐州府的设定也有了初步规范,即元明时代的省级单位划分为州,州的首府城市为府,其中州级主官为部长级,府一级或州级副主官为副部长级别。
4级为府下辖直属部门局长、副局长,或州内其他非首府城市级。如台湾目前设置为州一级,暂时由总统兼任州级总管,总管这个称呼是取自唐代临时军事长官,单纯是因为名称简单又与后世和当前时代有差别而使用。
台南为台湾首府,市长就是副部长级别,其下辖各局如警察局就是局长和副局长在管理,也包括台北、台中、基隆这些城市,均为局4级局长或副局长。
5级为各市下辖县区一级,城市管理分局一级,按实际官职称呼。
6级为各区县下属镇、屯、堡等超村级单位,其中镇带有综合性质,涵盖军事驻防、贸易。屯以农业贸易为主,为非军事驻防区域,以治安管理为主。堡则是边境军民结合单位,驻军为主,驻军家属为辅。均下辖若干个村级单位。
7级为村级单位。
另外设置了第8级为正式官员,第9级为辅助人员级别。
总之就是在职5级以上官员,即未来区县一级官员,在职期间均享受唐人待遇,但仅限于在职个人,家属无此待遇。
离职或降级后该唐人身份取消,后代没有先关权益享受。
在唐人身份之外,第二级身份为入籍唐人,这个身份会是未来大唐的主体民众身份。涉及权限包括入学资格以及成为官员的资格等。
基本上和后世国家的公民相同,但区别在于入籍唐人身份被议会明确划分成了五个档次。
五个档次以年限、纳税实缴数额以及职务身份进行匹配,会在实际医疗服务、晋升优先级等方面给出细化区分。
说白了就是按照实际纳税和社会地位认为的给公民划分了五个等级,一级最高,五级最低,以此来强行让入籍唐人分成五个等级,方方面面都让人不得不产生等级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