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章:刘杨大案(1 / 3)
乾熙十九年八月,御史薛伯敏、姜叔斌告发暹北巡抚刘新与暹南巡抚杨维利用职权,勾结暹北布政使李有章、暹南布政使范世群等人,徇私枉法,败坏纲纪,无视朝廷法度,残害百姓。
具体体现在以下五条。
第一,滥发开矿执票。
刘新、杨维以修路架桥所需为名,在两暹滥发开矿执票,借地方豪族之手,大量私开铁矿场(注1。
第二,瞒报矿税。
去年两暹矿税本应上缴白银一百四十五万两,而刘新、杨维指使布政使李友章、范世群只上缴了四十五万两,剩余银两皆被私吞。
第三,巧立名目,中饱私囊。
刘新、杨维指使布政使李有章、范世群针对两暹土着百姓加收许多其他捐税,说是“捐”,其实是强制收取。
第四,残害百姓。
刘新、杨维指使亲信以高额佣金把内地汉民百姓骗到两暹做工,这些受骗的百姓会被送去黑矿做苦力,去年一年死于黑矿的汉民百姓高达三千余人。
第五,勾结海盗。
刘新、杨维指使当地土着豪酋,从海盗手中购买炎洲昆仑奴至黑矿做苦力。
与此同时,从扶南返回京师的于谦,在得知太子朱瞻域恢复的很好之后,向乾熙皇帝朱高煦呈上了一封实名检举信。
这封信的作者叫汪恒丰,此人生于除州,长于除州,在除州常科书院学到第三年时,因父母皆病,无奈辍学归家。
后来,他的父母皆病逝,因举债治病,所以为了还钱,他被高薪雇工吸引,被骗到了暹南黑矿做苦力。
他目睹了黑矿里惨绝人寰的恶行,但却无能为力。
因为他读过书,再加上有意表现,被一步步提拔成为矿场的中层管理人员。
他为了交投名状,亲手打死过不少雇工,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让他查到黑矿背后的靠山竟然是暹南巡抚杨维与暹北巡抚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