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偶入天绝谷(1 / 3)
白宏那晚脑袋一热就不管不顾,豪掷白银千两请人喝酒,事后每想起都肉疼得厉害!可转念一想,能在黄府大吃大喝这些天,也算找补回来,心里稍微平衡。
世事不过得与失嘛。
不过若白宏有朝一日知晓,那卷被他随手送出的心法就够换几座小城,不知心里是何种感受。
此时腊月上旬,风刀霜剑,再有十几日就是白宏将要过的第一个诞辰,略有期待。他粗略估算,从武安城快马加鞭到京都,不出意外的话十日之内很稳妥,前提是有一匹好马。
“剑就先不修了,以指为剑虽不比真剑,但总不可能走两步就是一敌人,先买匹马再说。”
他得赶快离开武安城,元钦的确没有害他的意思,但未必就能保住他,十几天过去,他的行踪恐怕早就被人掌握,如果再遇到小镇时那个七境杀手,不,现在估计到八境,他没准儿活不到二十岁。
一个时辰后,白宏尤为不舍地掏出银子,再三询问:“真没更好的了?银子的话我还有一些。”
马贩子气乐了,直言不讳道:“有啊,有的,武安元氏郊外大营内,不说日行千里,随便按一头都是日行八百里的,您要不要?”
“那还是不用了,就这个吧。”
白宏汗颜不已,能猜到好马几乎都在官府手里,只能将就买下,看着只算能骑,跟小镇客栈的军马比不了,那家伙又黑又大。他轻轻摸了摸马头,心中其实是喜欢的,“我叫白宏,你也是红的,就叫你小红好了。”
他会骑马,还记得小镇唯一的马是杨婉家的,是她的嫁妆之一,性格极其温顺。少年到小镇的头两年程青还没来,杨姨的俩小孩儿还搁娘胎里呢,他不算孤僻,但和同龄人始终玩不到一处,散学后就喜欢牵着马满镇跑,走远了、走累了,不需大人保护,少年只需要亲昵地靠近马儿脑袋,它就会贴心地跪在地上,将他慢慢驮回去。
可惜没过两年,那匹马就被人下药毒死。
白宏深吸一口,寒风刺鼻,想买件暖和衣物,可动辄数百乃至上千两的貂裘大衣着实吓人,况且囊中羞涩,只买潦草买件粗厚棉衣,这样就不至于在大雪天里显得太过另类。
“驾!”
白宏纵马扬鞭,河边的海棠花仍旧红艳。
大雍皇城作为几朝旧都,繁华了上千载岁月,甚至比小镇的那条河还要历史悠久。可那座城中有人要他命!又如何?白宏偏偏要去看一眼,当然,仅仅看一眼,说明他不怕,那些被他们视若珍宝的东西,白宏未必稀罕。
就好比高手决斗,谁先胆怯,谁就输了。
少年的行事风格,或多或少有几分李潜的影子。
五六天很快过去,白宏兜里只剩不到三十两银子,怪也只能怪黄府伙食太好,这几天凡走到能花钱的地方,他一次都没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