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章(1 / 3)
不得不说,雅猫跟狗歌这种相爱相杀的戏码,实在是让人喜闻乐见。
听到秦林选择性地讲述了一些这期间发生的故事,叶志光眼睛放光,这种事情,能不能写在论文里?
呃
好吧,开个玩笑,到了叶志光这种级别的大佬,一篇两篇论文什么的,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了,除非他能发表那种影响世界经济形势的文章,然后问一问奥斯卡。
咳咳,串场了,是诺贝尔!
但这并不代表叶志光对于秦林做得事情感兴趣,俗话说从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躺下,对于自己的学生因为当初研究狗歌模式而被人嘲讽,叶志光其实一直耿耿于怀的。
身为马上就要接任的经济学院大佬,他当然想一雪前耻。
对于叶志光而言,秦林在狗歌面前越有牌面,就越是好事。
秦林越有牌面,那他前段时间对学校和院里的承诺就越容易实现。
“若是真把佩奇或者布林请过来,那”
强行甩甩头,被打击地脑袋有些昏沉沉的秦林回过神来,合上笔记本,决定暂时放弃这种让咸鱼感到烧脑的问题。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