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迷失森林(1 / 6)
赵蒙已经在昨日看过一遍剧本。
《迷失森林》的女主人公名叫林森。
故事从林森的童年说起,林森出生于山城的一个家庭,一场地震夺取她父母的生命,而幸免于难的林森无助的站在废墟之上,直到脱力昏厥。
林森七岁就获得父母留下的一笔遗产,而这笔遗产被一家远方亲戚看上,于是他们拿到林森的监护权,并将其带回农村。
在这个地方林森长到18岁,在这十一年里常有一个姐姐来看她,姐姐的名字叫郭莹,是母亲的朋友,每当林森快要忍受不了沉重的家务和无尽苛责与白眼时,郭莹总会及时出现和他们理论一番,并且告诉她等她十八岁的后就可以带着父母的大部分遗产离开,可随年岁增长郭莹来的次数越少了。
在其叔父刘根第一次喝醉酒打她的时候,林森大半夜被赶到门外,此时她认识了来这边的第一个朋友,一个和他一般大的男孩,男孩叫李敢,往后每当村里有人欺负她的时候李敢就会替她出头,而李敢也常常一身伤。
在十八岁生日前一天,婶婶忽然和颜悦色问她今后想干嘛,林森警惕道:“再想呢。”
婶婶笑眯眯说:“那也老大不小了,村东头赵家前两天来说亲,我看挺有诚意。”
林森心里一凉道:“我不认识他,而且我现在不结婚。”
站一旁的刘根蹭的一下站起来,猛地一拍桌子吼道:“敢!”
婶婶连忙抚背“消消气,好好说。”
又转脸面对林森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好事呀,我们家这些年给你吃给你穿够好了,还能害你?”
林森气道:“花的都是我爸钱,我不想嫁给一个不认识的人。”
婶婶和刘根一个红脸一个白脸轮流唱戏,但林森始终咬死不结婚。
气氛越来越冷,渐渐只有林森表弟在自己房间里打游戏的声音。
最后婶婶脸上也笑意全无,给刘根使了个眼色道:“看来这丫头铁心要出去啊。”
刘根抄起门边的桃木棒,呼的一声就落到林森身上。
“跑?给我跑啊!跑!”一声接一声,一棍接一棍。
林森只是咬牙受着,突然只听叮铃哐啷,抬头一看门大开,门前站着李敢,而刘根则是人仰马翻,婶婶在一旁一脸震惊。
“反了天了!”刘根呲着牙要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