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金牌近身侍卫到手,未来金融女皇?(1 / 18)
在这样场合下碰到妖刀阿积,不将他收归到麾下,简直罪大恶极,罪无可赦。
张嚣有些弄不明白如今的阿积跟以后的阿积为什么区别这么大。
难道是王宝遏制了阿积的天性?
亦或是当中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杀破狼》里,阿积一出场就是冷峻正确来说,应该用冷酷来形容。
杀人残忍,手段狠辣,一袭白衣,身手高绝,一把匕首被他玩出花来。
可惜的是,到最后那场街巷的殊死搏斗中,阿积输给了马军,惨死当场。
阿积的速度不比马军差,甚至略有胜之,但相较于力量,却远远逊色于马军,要不然,最后鹿死谁手尤未可知。
还有一点,就是因为武器一寸长一寸强的原因。
以及,马军到后来调整了战略,没有让阿积有过多的近身机会,合理的拉远了距离,发挥出伸缩甩棍的威力。
马军所用的伸缩甩棍比阿积的匕首长,在同等实力,甚至马军的实力还要凌驾于阿积之上的情况下,阿积败亡的下场,已经是注定的结局。
不懂搏击、武术的人,肯定会认为匕首与伸缩甩棍相比之下,匕首肯定比伸缩甩棍的优势更大。
因为匕首是锋利尖锐的利器,而伸缩甩棍是钝器,只要不是被用力打到头部和软肋的部位,即使拼着挨你一棍,然后近身一刀子捅过去,就什么都解决了。
然而,在真正的高手对决中,这是种错误到无法再错误的想法。
假若真要拼着挨一棍,然后以伤换伤,捅敌人一刀,这已经是两败俱伤的焦灼战局,持匕首的人,极有可能比持伸缩甩棍的人身手稍稍高超一些。
但如果对方势均力敌,甚至手持伸缩甩棍的人比手持匕首的人实力要高一些,这种挨一棍子,以伤换伤的两败俱伤之法,根本没有效果。
这是因为伸缩甩棍的特殊性。
伸缩甩棍必定是金属所制。
正因为是金属所制,所以其分量一点也不轻。
健身房里训练过比较强大力量的人,手持伸缩甩棍用力击打的话,也能将普通的砖头砸得碎裂。
何况是马军这个超级高手的力量和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