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与三十八个子女(附录作品的第二种读法)(1 / 7)
梅与三十八个子女
>
> 金剑律师事务所。
> 我正在办公。
> 一个风韵诱人又略带疲惫的妇人闯了进来。
> 天!
> 竟是梅!
> 她从外面回来啦!
> 一问,才知她又带来了满肚子的传奇经历。
> 且说梅那年在外面治好性病之后,进了一家玩具厂做工。
> 但终于因吃不起苦而又重操旧业:进了一家夜总会当坐台小姐。
> 起初只是坚持卖笑不卖身,因为有了前次的经验;后来,便不知不觉陷了进去,又开始了沦落。
> 不久,梅莫名其妙地爱上了一个名叫吴征的小伙子。
> 吴征,一家福利院的副院长,人老实极有爱心,还有二样绝活:酒量大,歌喉好。
> 因此,凡有大老板、大企业家向福利院捐钱,请客时,必请吴征到场,先叫他大唱一番,尔后再轮番上阵,以灌醉吴征为荣,但大都败下阵来。
> 吴征多次来夜总会,故梅认识了他。
> 终于有一天,吴征带梅去福利院看孩子。
> 福利院收养了五十多个弃婴,大多是健康的女婴,也有残疾的;但男婴全是残疾的,不是缺唇便是脑瘫,或者有先天性心脏病……五花八门,什么病都有,直看得梅心惊肉跳。
> 很快地,梅又被福利院的工作人员的爱心感动了。
> 这些工作人员都把这些孩子当作了自己的孩子一样,不辞辛苦,细心照料。他们努力把这些孩子的潜在能力开发出来,便他们将来有一技之长可以立足于社会,因为他们不可能一辈子住在福利院里,孩子们将会有自己的生活。
> 从福利院回来,梅决心离开那个让她蒙羞的夜总会。梅在夜总会里是头牌坐台小姐,公认的台柱子,老板于斗(人称“鱼头”)不情愿放梅走。
> 后来经过梅一番据理力争,谎称家里开了一家服装店让她回去打理,鱼头才勉强放梅走,但扣了她一万多元工资,说一年后再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