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不言而喻(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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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跟明耀说的很像,但,后面金蝉子又没有再进食过除金子以外的其他东西。
这点让人很奇怪。
“这我哪里知道,反正我们做金手指的,可是很正经的,那些个歪门邪道的东西,我们才不屑做呢!”
金蝉子高傲的抬起头,说起来就生气。
林菲粤见状与莫霄煜给它顺了顺毛:“行行行,你是最正经的金手指。”
“不过……”林菲粤顿了顿:“你这具躯壳,却很值得研究一番。”
上次明躍可是一直叫它蛊王,而且她要是没有记错的话,那时候,明耀唤来对付她的蛊虫里,有一只与金蝉子身形很相似的虫子。
或许,最后,答案还是在曲国。
心下一沉,林菲粤觉得曲国他们有必要去一趟。
不过......
她微微抬头,不是现在。
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林菲粤专心的围着村子转,在知道烟雨是黎国的公主后,也没之前那般防范她了,倒是被使唤的更加起劲。
“烟雨,这些东西送去给今天做事的那些士兵们,虽然他们是被罚来做苦力的,但是咱们也不能这么死命的压榨对方。”
林菲粤用剩下的土豆,做了一些土豆饼,让烟雨送去在宗祠那修建宗祠的士兵们。
烟雨忙活完手上的活,立马就接过林菲粤手中的土豆饼,动作麻利,完全没了之前的那副娇气样。
不过,等她接过林菲粤的土豆饼以后,在路上的时候,她才回过神来,暗自懊恼:自己怎么就成了林菲粤的跑腿的了?
“烟雨姑娘,你又来啦!”
村里人这些天天天看到烟雨,也都知道烟雨是林菲粤身边的丫鬟,一个个的对她热情的很。
烟雨一愣,条件反射的满脸笑容的回应。
回应完了以后,又是一阵的唾弃自己:怎么能跟平民这般亲切!
丁谋远远的就看到了烟雨,憨憨的对着烟雨挥了挥手:“烟雨姑娘,烟雨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