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选亲(1 / 4)
但在李裹儿还没有想到解决方法之前,李显一家就遇到了更现实的一个问题。
真的得嫁女儿了。
李家一家来房州已经有5年,连李裹儿都快过六岁生辰了,大她8岁的大姐都已经十三了,在这个年代,可已经是大龄到不能再大龄的年纪。
“这到底要人怎么办才好呢。”韦氏睡前给李显抱怨道,“大娘到底是怎么个章程?郎君一直说不急不急的,如今都十三了,再不相看,说出去都是我不贤。”
刚来房州,韦氏还没意识到嫁娶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但如今带了四五年,她才猛然惊觉,自家的女儿们可是个大麻烦。
唐代婚姻多为老夫少妻,尤其是贵族中,男子要博取前途功名,留着正妻之位娶五姓女,所以往往都先纳妾,生下庶子庶女,等到合适机会,遇到合意的女子再结为夫妻,所以拖到二三十岁,甚至四十岁才成亲的都有。
但女子就不一样了。
因为贵族女子嫁妆丰厚,准备要许多年,所以一般都会提前三四年准备。而正常的婚期多在十二三岁,所以从八九岁就开始相看了。
毕竟成亲可是大事,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有相亲一两年也是正常情况。
“啊,孩子们都长这么大啊。”李显感慨了一句,然后说道,“其实再留两年也不是不行。”
但问题是,这件事她着急没有办法,李显一直不温不火的。
“不行!”韦氏斩钉截铁的打断了他的话,态度空前坚决,“就算不急着成亲,起码也要订好亲家啊。”
虽然如今她们居于房州,但家中女孩儿耽误了,传出去世人自然不会说是皇帝和李显的不是,肯定都是她这个嫡母苛待庶女,说不定还要编出什么虐待的谣言来。
她辛辛苦苦维持了这么多年的好名声,可不能赔在那几个死丫头身上。
“但我们在房州,不方便相看。”李显指出问题关键。
“这不是问题。婚姻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韦氏既然提出了这个问题,自然有解决的办法。她直接从床枕头下面翻出了《姓氏录》,“选几家吧。”
姓氏录脱胎于谱学,是魏晋以来贵族间最重要的一本书。
九品中正制的时候,是按照这个选官的。
现在虽然没有那么夸张,况且经过太宗皇帝让人编《氏族录》,高宗皇帝让人编《姓氏录》,设禁婚家,世家排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人们的观念却没有发生太大变化。
大家都以娶五姓女为荣,连皇家都一边说不要这样,一边自家的儿媳孙媳大多也出于名门。
所以韦氏一想到给女儿们说亲,就搬出了氏族录。
她出身于京兆韦氏,她的母亲出身于清河崔氏,家中妯娌姐妹,基本上嫁的也是高门大姓,所以要真挑个适龄结婚对象也不是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