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弱(1 / 1)
大概在1997,香港回归那一年。
一个号称是范曾徒弟的画家,租下了我舅舅的院子,开办了一个针对城郊儿童的国画班。表弟和我作为房东的子侄,享受了免费入学的特权——说起来,我第二次体会房东家属的自豪感,是这次学画经历的十年后,那时舅舅拆迁,我走进屋门,一个憨厚的老乡问我干啥的?我很骄傲地说:房东。
书法、国画,老师都教。他一头长发,身体发福,是个粗糙中透着文雅的中年汉子。我们就叫他范老师吧,反正也没人在乎他叫什么。这个老师还是有些水平的,我表弟后来参加全国比赛获了奖,作品还登在一本比赛画册里,足以证明范老师不是酒囊饭袋。
当然,以我懒散的性格,没从他老人家身上学到什么。唯一留下痕迹的,是我还能写点毛笔字。我感谢他。他还托人给我们刻了两个印章,一枚写着叶振之印,一枚是个闲章。
范老师还留给我两个记忆。
一个是我写了一幅字,他说不太好,我就动手撕了,他忙说别撕啊,多可惜——这让我想起自己刚开始写广告,有次李欣龙说我写的不好,我直接删了,他说别删啊,可以留着做其他用处。
另一个记忆是我和表弟去英雄山文化市场买国画书法的书籍,我们既然是范曾的徒孙,自然要买他老人家的作品。可惜问了几家都没有,直到走到一个中年男子的店铺前。
表弟:我要买范曾的书。
店主:什么玩意儿?
我:范曾的书。
店主:反正的书?俺这没有,俺这书都是一面的。
我说这些事,可能就是想证明我是有文化修养的。自从我走出校门,走进社会,就一直以被同事看成“文化人”。腹有诗书气自华,说的就是在下。
其实我现在不太想用第一人称讲故事,因为第一人称总给我一些不好的联想,让我不太敢让主角倒霉。这可能是强迫症的表现。
我写到这里,想到了一段往事。那大概是我的青年时期。我从南向北坐着4路车,正当我低着头看手机的时候,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小伙子,我腿不好,你能给我让个座吧?”
我抬头,看见一张慈祥的脸。一个老太太笑着,精神健旺,旁边站着一个年轻女人,烫着大波浪,面无表情。
我摇了摇头,低头继续看手机。
老太太沉默了,虽然我没抬头,但我猜她的笑容应该是凝固了。大波浪可能是老太太的闺女,突然喊了出来:“哎呦~这么大个子的小伙子,不能给老年人让个座吗?”
她的语气是讽刺的,显得邪恶。我有点愤怒,但是也不好意思和个娘们在车上吵架,于是继续聚精会神地盯着手机——当然,手机上的内容我一点也没看进去。
大波浪显然愤怒了,她提高声音,怒道:“白长这么大个子了”。
我真怒了,就差一点我就和她对骂了,但我忍住了,继续看手机。过了一会,大概有人从大波浪旁边走过时不小心碰到了她,她愤怒地喊了一声:哎呦!
这段故事我现在想起来,觉得特别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