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1 / 3)
古飞一把被郑宇成拉起,他很清楚,这是郑宇成信任自己的重要开场:“伤没事吧?”古飞捂着伤口,摇摇头,自嘲道:“我们两个真是挺厉害,对付了这么多人。”郑宇成一改他一贯看那些小头目的棱着眼睛的标签式表情,扯唇一笑:“是你厉害。”
能从这个冷血杀手的嘴里听到一句夸奖,古飞心里暗自窃喜,只要能和郑宇成拉近关系,就能慢慢掌握到犯罪集团的内部资料!
经过此次事件,郑宇成开始慢慢信任古飞,他开始发现古飞有一些不一样,混这个江湖的人,很多知识标榜义气,而实际上却未必真的是以义气为先,也许在很早的老江湖当中,一些人的确是靠义气博得了自己的江湖地位,但是到了现在的这个时代,往往是以金钱关系为主,而既然人和人的关系涉及到了金钱,就会变得庸俗不堪,这恰恰是郑宇成最嗤之以鼻的。
所以他素来看不上在易正兵手底下混的那些所谓的头目,包括黑鹰,他们只是遵照着商业规则,看在金钱的份上仰人鼻息观人眉宇,他们对易正兵和自己说话的语气永远都是谄媚讨好像条狗一样,如果易正兵哪一天不能再为他们带来经济效益的时候,他们自然态度也会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折。
郑宇成看不上经济利益关系下的人际关系,他跟着易正兵也完全不是为了钱,因为易正兵是他的伯乐,是拯救他于水火之中的恩人,他从小就是一个被人嫌弃的孩子,父母因为生育的小孩太多,将原本看上去最孱弱的他送给一远房亲戚,寄人篱下的日子并不好过,而且养父母没过多久就因病双双去世,不得已他又被送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但是他得到的名号却不怎么好听,亲生父母嫌弃他回来又变成了一个累赘,当着他的面骂他是扫把星克死了自己的养父母,只要稍不顺心则对他非打即骂,那时候家里所有的孩子犯错,最后受到责罚的一直都是郑宇成,那个时候的他,根本没有任何的尊严可言,活得卑微而苟且……
可是年幼的郑宇成偏偏倔强敏感,他终于忍受不了亲生父母对他的虐待,不甘屈从于自己的命运,于是带着简单的衣物离家出走。
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哪里都去不了,甚至连杂工都不要他,他只能躲进了深山,自己做了一把弹弓,每天用石子射杀树上的鸟,地上的野兔,把它们简单地用火烤制一番满足自己的五脏六腑,久而久之,他的射杀技术日渐精进,他似乎有这方面的天赋,射杀到的猎物越来越多越来越大,他开始把猎物扛下山去想换取一些金钱,因为他仅有的衣物已满足不了他慢慢拔高的身躯。
当他把一小头野猪扔到老板的面前问这可以换多少钱的时候,老板诧异的眼神将他从头到脚扫视了一个遍,他望着眼前这个破衣烂衫头发都脏成一缕一缕的年轻男孩,问道:“你从哪里来的?”
郑宇成昂着头,他的眼睛里有与生俱来的傲气,即便他此刻像个野人一样,却丝毫没有低人一等的气势:“我需要钱买衣服,告诉我它值多少钱?”他伸手指着野猪。
老板审视了一下被打死的野猪,他惊讶地长大了嘴:“你拿什么把它打死的?”“石头。”准确来说,是一石头射中了它的双眼,趁着野猪嘶叫狂吼乱了阵脚的时候,他拿起一块大石头稳准狠地朝着野猪的天灵盖上面一砸——直接毙命。
这不光是靠技术就能完成的工作,还需要胆识,老板思了又想,从钱屉里取出一千元递给郑宇成:“小伙子,有没有兴趣,和我去见一个人?”
那是郑宇成第一次见到易正兵,正在打高尔夫的他,身后跟着两个随从,均是人高马大冷峻精壮,而那时候的易正兵三十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穿着黑色衬衣、深色休闲裤,气质和身后的两个男人完全不同,他望着郑宇成的面容上挂着笑,看上去不像是一个犯罪集团的继承人,倒像是一个富家公子。
易正兵眼力很准,他一眼便能看出郑宇成是一个好苗子,尤其是在欣赏了他的“作品”之后,他点燃了一支雪茄,对郑宇成说道:“你叫什么?”“郑宇成。”“有没有玩过枪?”“没有。”“那我给你枪。”
说罢易正兵的一个随从便拿出一支枪递给郑宇成,郑宇成摸索了一下手枪:“这个怎么用?”随从告诉了他手枪的使用方法,郑宇成便对易正兵说道:“我现在还不能打给你看,给我一个礼拜的时间。”“好。”易正兵摊了摊手,他权当郑宇成在说了一个笑话,一个从来没有摸过手枪的男孩子,一个礼拜难道就能成为神枪手?
而恰好时间就过去一个礼拜,郑宇成焕然一新地走到了易正兵的面对,对他说道:“麻烦你打出一个球。”
易正兵微微一笑,依言而行,高尔夫球迅速在空中划出一个完美的弧线,郑宇成只是迅速抬手,瞄准,射击,只听砰的一声——
高尔夫球顿时溃不成样!
易正兵拍了拍手掌:“好。”复而又拍了拍郑宇成的肩膀:“我喜欢你,以后就跟着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