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永(2 / 5)
“竖画,古称弩,箭弩,刚猛而有力,笔直而坚挺,而你的这一笔明显是笔力不足,以至于后面的钩画出现笔尖分叉的现象。”
仔细看去,在宣纸上“永”字下方的那一钩,有两个向上的尖头,不过这两个尖头十分细小,如果不是贴近了仔细观察,本根发现不了。
“对,我也这样认为,看来还需要好好的练一练啊。”吕绍辉嘴上答应着,心里却不以为然:谭向荣完全就是在鸡蛋里挑骨头,练字的过程中瑕疵在所难免,谁会用这些来做文章?
谭向荣听出了对方的言不由衷:“不信?那就拿笔来。”
书法就是这样,说一千到一万也不如写出一笔漂亮字来的痛快。
看你能玩出什么花样,吕绍辉想着递上一只兼毫中楷笔。在毛笔之中,软毫轻柔,硬毫刚直,兼毫则是软硬适中,大部人都是使用的兼毫笔。虽然心中不满,但是吕绍辉还是没有想要让对方出丑的意思,这只兼毫笔算是他这里最好的一只。
但是对于高手来说,什么样的笔并不重要,重要的手上的功夫。
谭向荣手指捏了捏毛笔上的绒毛,笑着说道:“我不用兼毫,请给我一只软毫笔。”
吕绍辉眼中闪过一丝诧异,毛笔的绒毛触感没有独特的地方,大部分人,都是通过书写才能判断笔的类型,吕绍辉自己就是如此,这里的每只笔上都有他独特的记号,这才能从中挑出那一只兼毫。而谭向荣仅仅只是捏了捏绒毛就能判断笔的类型,光是这样的功夫就已经超群。
而且,软毫笔柔软,一般用来书写草书,楷书方正有形,用软毫笔绝对是最差的选择。
如果不是谭向荣想要刻意在自己面前出丑,那么他可能……确实有几分真本事。
想到这里,吕绍辉收起了轻蔑之心。拿出一只软毫递了过去。
毛笔握在手中,谭向荣身上气质浑然一变,神色凝重。手中羊毫沾在笔洗之中散开,用一旁废弃的宣纸擦干水分,入墨,挥毫。
笔与宣纸接触,如流水在山间流淌,毛笔舒展,黑色在一片白茫茫之中辗转腾挪,无声之间有一种美妙的律动隐藏其中。写罢,收笔,干净利落。
在谭向荣书写的时候,龙颜就坐在一旁,手撑着下巴,痴痴的看着他。她最喜欢谭向荣这种专注,心无杂念的样子。
写完之后,谭向荣同样看着那个永字思考了许久,对身边的吕绍辉问道:“我这一个永字,如何?”
对方能懂得如何选笔,写出来的字自然不会太差,吕绍辉心中已经打好了底稿,如果称赞对方的字形优美,在谭向荣问出声后刚想开口,眼光就从宣纸上扫过。
这一扫,他的眼睛就挪不开了。
那一个永字,棱角清晰,完全不像是用柔软的羊毫书写出来的,其中刚韧有力,每一笔都仿佛是刀割一样,黑白分明。俊俏而柔美,方正而舒展,这样的矛盾,绝妙的在这一个“永”字上实现了统一。
吕绍辉心中纵使有千言万语,此刻也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这一个字带给他的震撼,半响之后,只吐出了两个字:“好字。”
说罢,吕绍辉后退半步,对着谭向荣躬身一拜:“请谭先生教我书法。”
谭向荣连忙将他扶起来:“吕绍辉你不必如此,我们只是正常的交流而已,而且你比我年纪大,叫我先生这不太合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