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骑士决斗(1 / 4)
骑士决斗。
这个仪式的起源已经不可考究了,真要查阅历史的话,恐怕要追溯到教会刚刚成为欧赫帝国指定宗教的元历年。甚至更早的时候。
当时的世界三大帝国,还只是一个,除了欧赫外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被称为帝国,整个中土在教会崛起前可以说是被欧赫完全的掌控,一览众山小的那种。
在那样的空前盛况下,欧赫发展出了分封以及骑士制度,并且把体术者定义为了骑士。
当教会崛起时,骑士这个称呼在欧赫已经有着良好的信誉和代表了,虽然不能说每个骑士都遵守谦恭,正直,怜悯,英勇,公正,牺牲,荣誉,灵魂这些原则,但保家卫国的是骑士,国家典礼上授勋的是骑士,国家大力吹捧宣传的也是骑士。
骑士这个称呼逐渐的深入人心,代表了一切美好的观念,就和如今的绅士一样。
而随着教会的崛起,除了骑士外,对诸神的信仰也将这片大陆的国民洗脑了一遍,诸神的名义成为最好用的“借口”,宗教狩猎时有发生,当时的人们想要烧死一个神经病,都会以诸神的名义宣布这个人是被恶魔附体了,所以才要烧死的。
而在这种情况下,不知道是谁先灵机一动,然后权贵们纷纷效仿将诸神的名义和骑士的荣誉结合在了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利己的法律机制。
在这之前,骑士决斗也是有的,但那时候的骑士决斗并不正规,更多的存在于诗人的歌词之中,比如两位骑士争夺一位公主,两人决定以武力定胜负之类的
以这种形式决定谁有资格追求一位女士,这无伤大雅,但应用到法律中的话——
骑士决斗的第一条规则就是,无论什么犯人,都有资格请求诸神的怜悯,世人的眼睛是浑浊的,可能看不清事情的全貌,但诸神是绝对公正的,无论什么犯人所犯何罪,他都有资格请求诸神做出最为公正的审判——也就是骑士决斗。
这听起来似乎没错哈,毕竟如果神真的存在的话,这条规则完全符合逻辑,让无所不知的神来审判,这当然公平公正。
至于神存不存在——没人敢在教会的全盛时期质疑神不存在,皇帝也不敢,那么神当然存在,这条规则也当然合理。
于是在这条规矩的基础上,更多的规矩被开发了出来。答应进行骑士决斗就不能反悔,不然就是对神的亵渎,决斗可以找代理骑士,你如果无罪,神当然会降下神使来帮你,决斗可以3v3等等等等。
骑士决斗是绝对的准则,如果在决斗中输了,那你有再多的证据证明自己无罪也没用,神判定你有罪,不然你怎么会输?
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这些规矩咋一听是那么一回事,但仔细一想,这不是脑子有问题吗?真要这么信诸神的话,干脆直接在皇城立一个火邢台,每个有法律纠纷的人直接上去烧,烧不死的就是无罪,烧死的就是有罪完事了。
但是诸神的解释权握在教会手里,教会只认为骑士决斗是神圣的,火邢是亵渎,神并不认可。
质疑神,质疑骑士的正当性,这在那个时代简直是反人类,整个世界都无你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