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查尔斯的战斗策划(1 / 2)
查尔斯这才有空把约翰给拉出来。“辛苦你了,约翰,诺顿这个小子太实诚。快来见见爱丽莎夫人吧。”
其实夫人已经看了这边有一会儿了,但是诺顿作为他的心腹爱将,耿直又实诚,她不忍心打断他认识新朋友。
“你就是约翰是吧?听说你能在老查尔斯手上过上几百招,也算是王国中不错的勇士了。”这位传说中的王国公主、合法的王国继承人、钻进农夫被窝等各种段子的主角,出现在约翰面前,这时间之急促,导致他都不知道应不应该行礼,或者说到底行什么礼。就算这时候查尔斯给他个作弊小抄,恐怕他也来不及现学。
不过查尔斯伯爵也没有给他打小抄的机会。“你就用对我行的那个礼。”于是约翰傻乎乎地弯腰行礼,惹来了爱丽莎夫人的咯咯笑声。
“查尔斯,你又捉弄年轻人。”
约翰这才明白过来,查尔斯都没说这位的身份是女王还是公主,他着急行礼又有什么用呢。如果真计较王国的礼仪,他应该拔剑抓住这个叛军头子才对。。。
约翰趁他们互相开玩笑的机会,认真地观察起了这位夫人。只见她身形高挑但瘦弱,脸部皮肤略微粗糙,眼角也有了皱纹,但眼圆如杏,五官的组合也很柔美。淡橘色的头发略微掺杂几根银丝,后面则系成马尾垂下后背。她穿着一身红橙搭配的男性贵族服侍,下穿深蓝色羊毛裤,足蹬棕色皮靴。腰间还佩着一把十字骑士剑。
之后约翰看见的听见的,基本没什么重要的东西,不是叙旧就是比武。查尔斯负责叙旧和吹牛,他负责比武。爱丽莎夫人麾下的几位骑士没有全出现在这里,他们此时分布在王国的好几个地方互相支援。就不算那些在岗的家伙,在场的这几位,也是身手不凡。比如那个诺顿,马术了得,只比步战的话,剑术甚至不弱于约翰。但是约翰还是赢了他,因为他这位马上将军步法太硬。
还比如,有个叫卡洛夫的大光头,浑身被晒得像是涂满了橄榄油的健美先生。十码外的木头标枪也是又准又狠,震得约翰双手发麻。近战又使一柄长斧,蛮力十足。约翰跟他绕了好多圈才一脚踢在他小腿上,成功把剑搭在他的肩头。
还有之前遇到的那个梅尔特,是个长弓手,她经常和手下假扮成强盗负责在这周围侦查。她不喜欢比武或者表演,但是随手一箭就能把二十码外一棵手臂粗细的小树射了个对穿。。。约翰没射过箭,但他看过呀。于是抄起一把猎弓连射了十箭,五码外的草靶倒是全中了,只可惜全射在巨大草靶的边缘。。。
通过比武和吹牛,约翰和这几位汉子熟络起来,梅尔特则不喜欢这帮男人,径自走开了。等晚上休息的时候,约翰轻轻捅了一下查尔斯,查尔斯转过身看着他。“不睡觉啥事?”
“我说,大人。我们好歹现在混在叛军里了。究竟下一步做什么?你怎么不跟我说说?是反水还是打国王?总得交个底吧。不过你要是加入叛军,你家族怎么办?我虽然是个普普通通的格罗尼亚人,但我孤身一人没有家人牵挂,跑去哪个国家都能混口饭吃。你到底咋想的?再不拿主意,我们就要跟国王大军干上了。”
查尔斯抿着嘴,他皱起了眉头。思考了一下,他说:“其实我也没什么主意。刚到这儿的时候,我和爱丽莎夫人交换了情报,又叙了叙旧。老实说约翰,我心里空荡荡的。我真对这个国家的未来而担心。从前的格罗尼亚,是帝国灭亡后最正统的继承者。我们初代的国王受帝国皇帝册封,一直在跟游牧民战斗,直到某一天帝国忽然就崩溃了。初代国王力挽狂澜,尝试把帝国重新扶起。但他的羽翼早已丰满,形势岂是他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后来帝国末裔被杀,彻底绝了嗣。他才在臣子的一致支持下称了王。”
约翰心说,自己知道另一个版本,那就是帝国成功跑到另一个世界嗨去了,这里本来就被抛弃了嘛。不过他心情也变得差了起来,灭世的危机随时可能降临。他就像是身处一间封闭铁屋子里的一个清醒的人,他承受不了叫醒其他人之后的后果。并且因为那个契约,他根本无法跟别人分享他所知道的情报。他尝试过在纸上写出那些所见所闻,但无一例外的全变成了狗屁不通的句子。
查尔斯见约翰沉默,继续说道:“几代君王的扩张,使得王国的土地日益庞大,直追从前的帝国。我们的祖先曾上下一心,军民同体。但是不知何时开始,扩张就停止了。人们开始关心自己那小小的封地和政治上的尔虞我诈。直到先王逝去,公主流落民间,哈罗德大公登上王位。王国就像是风雨飘摇中的一片树叶,让人生出一种幻灭感。”他看着约翰,“我不知道如何选择,加入叛军,或是帮助国王,都是在不断让这间房子被撕裂。撕裂的代价,就是国破家亡。”
“让我一个人好好睡吧,也许到了明天,我会做出选择的。”他把身体转了过去,但身体佝偻起来,就像一个无助的空巢老人,哪里还像一个伯爵,一个骑士。约翰看着他的背影,心中也是无奈,人家都这么说了,自己不是白白着急么。
既然哈罗德大公亲自来“剿匪”,那他必定准备了很多部队来干这件事。树林和密林中不适合大规模骑兵行动,这条经验针对的是两军交战。如果某个不要脸的国王不顾损失也要派出大队骑兵扫荡森林的话,小组织的叛军还是会处在一个很危险的境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