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回:商鞅变法而秦独大,身虽死法而独成(1 / 4)
第六十六回:商鞅变法而秦独大,身虽死法而独成
商鞅变法,是指卫国人商鞅在秦国实行的变法运动。
战国时期,听闻各个国家采取变法的功效,而秦孝公赢渠梁即位也就决心变法图强,力求改革,便下令招贤令,招贤令也是秦国首次提出找招徕人才的举措。
商鞅自魏国入秦,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
其中建立县制,标志着在战国时期,中国就已经进入县制时代。
秦孝公任商鞅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县制,奖励耕织和军功,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秦国的部队进行改革,组建成为睥睨六国的“秦锐士”。
变法准备战国初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
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秦孝公引进人才,多次颁布《求贤令》,并且广收改革之士,以图变法图强。
变法经过
秦孝公大兴酝酿变法商鞅舌战群儒于旧贵族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又害怕国人议论纷纷,所以犹豫不决。
于是,秦孝公召开朝会,命臣工商议此事。
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
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
“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祖宗之法,不能改其法度。”
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
(语出《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
商鞅舌战群臣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