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至黑之夜(2 / 4)
“我们是天生的驾驭者,人类是我们天生的奴仆。”
“今晚,纽约将成为你们的游乐场,我允许你们去狩猎和玩乐,尽情地!”
“让纽约想起,谁才是这里的主人。”
每说一句,台下围观的吸血鬼们就会一阵欢呼。
待他说完“谁才是纽约的主人?”,正要朝着观众握紧拳头,振臂带头欢呼的时候。
“碰!”一声轰鸣响彻街头,昭示着发出这声响动的枪支一定很带劲。
但比轰鸣先到的是脱膛而出的子弹。
子弹穿透了弗罗斯特单薄的身躯,巨大的动能将他整个掀飞,从大巴上掉了下去。
一百多米外,诸葛平非常满意地收起了由惠斯特精心改装的大口径步枪。
“他在说什么呀?”诸葛平假装掏了掏耳朵,“我好像听到什么‘主人’、‘荣耀’之类的。”
“总有些人的智商永远停在他脑子坏掉的那一天。弗罗斯特可能是7岁吧。”惠斯特在他身边打趣道。
帮助封路的警察发现了诸葛平和惠斯特,或者说,是发现了那辆鲜艳的骚红色“护卫舰”。
他们纷纷从警车上下来,根据警察培训时学到的条例,打开车门做掩体,蹲在车门后把身体大部分隐藏起来,然后举枪射击。
可惜的是,他们离着诸葛平至少有7米。
普通警员拿着警用小手枪,想要射中7米外的人形靶基本就是痴人说梦。
诸葛平从容地瞄准,一枪一个,把四辆警车点爆。
“惠斯特,你手艺真棒。”诸葛平不禁赞叹,这把枪被惠斯特改造后打起来非常舒适。
诸葛平自己的射击技能还是传承自“雅各布射击术”,但那个主要是手枪射击的技术,不适用于步枪,毕竟雅各布作为刺客,随身带一支步枪还挺累赘的。
好在身体素质提上来之后,学枪械射击很快的。经过这些天的补课,手持步枪(带瞄准镜射击2米以内目标对于诸葛平来说非常轻松。
“不对劲,弗罗斯特没死。”耳机里传来刀锋的声音。“看来填充大蒜精华的银弹没有用了,接下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