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榜中新人(1 / 4)
驭剑山庄,后院处,道盟执事已然离去,付于卿又重新回到了此地。
没想到这自己的庄园,即便自己已是有了如此高的修为,依然如过街老鼠一般。想到此,付于卿自嘲一笑,有些感慨,转而又有些欣慰,这刚认识的兄弟,居然在极短的时间,便能将驭剑之术,运用的如此纯熟,让人不得不怀疑,故问道:“知焉,你以前有过驭剑术的修行?”
李知焉道:“没有,我也是在数日前,才接触这剑道修行。”
付于卿道:“那你可真是修行的天才,看到你,让为兄颇有些不服老,但又毫无办法,凭初程境就能力敌破空境,而且还是火之一道的宠儿,为兄真是佩服至极。”
李知焉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道:“这剑其实我没怎么控制它,至于这‘火之子’,其实是”
他将自己在幽冥域界如何诡异得到这火元素本源的事,复述了一遍,至于驭剑之术,他是真没怎么去控制,如果说控制,也许就是下了一道杀敌的命令,这剑,就自然而然有了诸多的杀技。
所以即便这诸多天赋加身,也没有让他有任何感到骄傲的地方。
付于卿哈哈大笑,像是自己得了这造化,显得颇为开心,道:“知焉,这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你不必如此自谦,为了庆祝此事,你我再去饮它几坛,可好。”
李知焉嘿嘿一笑,道:“好。”
少时,李知焉便伏案而眠,毕竟除了用剑,喝酒的话,他也是一个新手,只是这酒,又与之前的酒,颇为不同。
因为这酒充满了剑气,梦中的李知焉,则是一个醉汉,踉踉跄跄,步伐左右晃动。
一柄飞剑,也在朦朦胧胧的眼中,幻化成了两柄飞剑,李知焉甩了甩头,擦了擦眼睛,飞剑又复回到一把,然后不一会儿,又转化为了三把,四把,直至这漫天都是飞剑,或许用脑过度,李知焉终是撑不住,瘫倒在地,看着这漫天飞剑,闭上了眼睛。
就在此刻,一本书像是到了底,有几个字浮现在其识海内。
“破霄剑法,有缘者见”。
翌日,鸟叫声起,显得极为欢快,像是送走了一位讨厌的客人,让家园,得以重新归于平静。
喝酒,绝对是一件愉悦之事,但宿醉,绝对不是,但凡有此经历者都明白,第二天这头,势必会各种让人不舒服,或疼痛,或浑浊,或后悔,后悔之前不该喝那么多,让自己头疼欲裂。
李知焉就是如此,此刻两女子已是在其身前,想必是看了许久,见他醒来,莫如雪终是忍不住道:“没想到你不仅是个淫贼,还是个酒鬼,出来没许多日,什么没学,这男人的臭毛病,都被你学完了去。”
李知焉忍着头痛,没有回答他,道:“付大哥呢?”
莫如雪道:“你付大哥可是天下有名的杀手,他要走,我们怎么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