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社会福利政策(1 / 3)
第353章 社会福利政策
想到明代的社会福利制度,朱慈煃派人去请在皇宫前院六部办公的礼部尚书顾绛前来。
不一刻,顾绛赶到了养心殿。
见礼后,朱慈煃问道:“顾尚书雅擅典章制度,请为朕讲讲我朝历来的民间福利制度。”
顾绛一听,知圣武帝朱慈煃必是有意于提升施行民间福利制度,欣然道:
“陛下,臣学识浅薄,试为陛下分析之。
我朝承宋时规制,主要创设了三大福利制度,分别是惠民药局、养济院和漏泽园。
所谓惠民药局,太祖洪武三年,开始在两京,以及各府、州、县均设置惠民药局。
不同于宋时的药局,我朝中央的惠民药局,设有大使、副使等专职人员;地方惠民药局,也设有提领和官医。
今陛下所设置的全国各地的“太医院”工程,数目众多,功能已远远胜过朝廷之前的惠民药局。
养济院自宋代开始出现在社会之上,元代有所沿革。太祖平定天下后,社会稳定,战乱减少,社会经济逐渐恢复,各项社会保障措施也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不同的恢复和进一步发展,乃重设养济院制度。
养济院建立众多,规定详细,不仅对所有入院者进行了详细的划分,亦对所划分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给养条件。
各地区也根据当地的不同情况拥有不同数量规模的养济院。其管理措施相对完善,不仅有具体的管理方式,亦有收养不利的惩罚制度。
至于漏泽园,创始于宋元年间,立为埋葬之所,取泽及枯骨,不使有遗漏之义也。
太祖令民间立义冢,英宗天顺四年,又令郡县皆置漏泽园。漏泽园不仅减少了曝尸荒野的状况出现,也减少了瘟疫传播的途径。
此三项福利制度本有巨惠于民,稳定了社会秩序,维护了朝廷的统治,增强了生产力和社会和谐的发展。
可惜自嘉靖始,朝廷中官员日益腐败,财政捉襟见肘,此三项社会福利难以为继,日渐荒废。”
顾绛说完,不由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