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最高检抗诉,指定高院开庭(1 / 8)
第369章最高检抗诉,指定高院开庭
在刑事案件中,所有的控告都要依据证据。
就像是徐兴旺这个案件所面临的情况就是这样的。
当初控告,王芳在进行审理的时候。
基本上没有留出太大的把柄。
或者说,放到现在去进行追溯,很难追溯。
为什么这么说?
第一:王芳程序违规进行审理,按照徐兴旺的说法是采用了逼迫行为。
可是怎么逼迫的?
有证据能够证明是逼迫的吗?
你说你挨打了,或者是站了三天没有睡觉。
有证据吗?
证据在哪里?
你拿不出证据,说伱挨打了,或者是站着三天没有睡觉。
那么你凭什么要去控告人家,你是被逼迫的?
所有的判定都是需要依照着证据!
没有证据,那就是空口无凭,尤其是20多年前的案子。
毕竟时间线已经过去了那么久,很多线索都已经中断。
很难去进行相关的认证。
苏白特意上网查看过,20多年前王芳也才不到30岁。
像这种情况,除了徐兴旺的口供,还能有什么?
所以说,这个案子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多,涉及到的情况也比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