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点半章:天真一点(2 / 5)
而她需要面对的,并不是一个穿着黑袍看起来都非凡的小男孩,而是一个真正的,她惹不起的人物。
当然,这是后话,她盯上的,正是有些浑浑噩噩的长羽枫。
也不能说浑浑噩噩,只是有些小小的,莫名其妙的悲伤。兜来兜去,还是回到了原点。
那就是,去复仇。
复仇也不是什么可以搬到台面上来讲的。
因为复仇的定义太过于狭隘,如果有一个人做出了对自己不好的事情,无论大小,,都是可以用复仇之类词语的。但是在这种可怕的复仇动力和复仇结果面前,没有一个人,可以把复仇合理化,它是暴力冲动的代名词,是突破正常法理的共情之词。
简单来说,应该是不存在正规复仇的,比如,某个人伤害了自己的亲人,自己想要去报复那个人,也可以称之为复仇,这对于自己是正义的,或者是公理上的正义,但是复仇手段太少,或者是太过于法理上的无情,而实现不了一命抵一命或者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复仇方式,不能解恨,只能原谅自己。
在监狱里关作恶的人,关个十年八年的,并不属于这种解恨的范畴,因为一个还活着的伤者,一个还在世的因伤致残的人,在接下来的一辈子里,都无法再正常的生活,更何况那些已经失去生命的人,他们的仇恨,或者是无辜,并不是加害者关上个十年二十年可以化解的。
因为人就只能活一辈子。
因为法理无情,帮助不了复仇者解恨,所以私人的解恨,私人的复仇方式就变得情有可原,并且可以支撑一个人付出实践报告,无论如何的代价,都可以付出,只为报仇。
空有这份悲哀。
不过,说回复仇上来,长羽枫所失去的,所经历的,所能够接受的复仇,应该也远远不止于将加害者关到监狱里几年或者是二十几年。
他需要的,是一场私人的复仇。
别人对你不好,你就要复仇,这种心态一定是不好的,无论怎么样,都不应该给自己找上一个正当理由来发泄自己私人的怒火。
那样的话,还怎么面对自己的过去呢。
或者说,如果想要发泄自己的私人的怒火到复仇上的话,在司法里,一定是不允许的。
这也就意味着,寻荒影根本就不可能去做这件事情。并且,寻荒影并不是直接的受害者。
直接的受害者,是长羽枫。
“当年,我真的天真的以为,我把自己的神格放下,将所有的灵力传达给普通的人类,就可以让人类彻底的解决好所有的事情。诸如妖族,诸如土地的战争,诸如财富的分配。因为有了灵力,大家就可以有一种变幻世间灵力而达到以有限换无穷的力量,而不是拘泥于有限的资源。”
长羽枫难过的低着头,他走的很慢,也能够避开走的太快的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