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别叫我老爷(1 / 3)
贺宣从灶台里取出一碗草木灰,加水,用树枝搅拌均匀,得到一碗草木灰水,好像是要这个灰水里的碱,贺宣决定让草木灰泡着,自己明天再来做肥皂。
小竹很快擦拭了一遍,穿好衣服,就要出门打水,趁着日头还在,再去村里拉两桶水。
贺宣晚饭随意糊弄了下,让小竹明早出门的时候记得擦油,手上要是再不抹抹就要吹裂了。
明天去于里长家,给里长和里甲带点橘子,里长在文书上签字这事,相当于现在的村里开证明了,表示确实有这桩事,要是以后哪一方不履行约定,可以请村里裁定,里长里甲会按照文书来裁决,一旦决定下来,双方都要服从,不能再次申诉。
除非你有权有势或者有人关照,不然县官也会按照村里的决定,不会重审的,当然了,要是有权有势的话,里长他们肯定也会考虑进去,互相劝说。
文书有一定的格式,写清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贺宣给与的待遇,签契的时长,最后两人签名,里长签字做见证,一式三份,里甲也盖章就完成了。
贺宣把橘子留下,文书给贺宣和余叔余婶一人一份,贺宣让余叔余婶先回去,从今日开始算,让余婶回家看着做。
贺宣到了于姑母家,上次自己定的棉鞋不知道做好没有,“姑母,姑母在吗?”
“宣小郎,这么早就来了。”于家嫂子出来招呼,院子里于六郎正和侄儿用树枝当做剑,比划着打架。
“六郎,别玩了。”姑母出来看到这一幕,严厉道,自己儿子比贺宣还大些,还是一团孩气。“宣儿,你是来拿鞋子的吧,你的已经好了,你看看,特意加厚了许多,里面的棉花也厚实。”于姑母把侄儿的鞋子拿出来,本来就是今日要送去的,正好贺宣上门了。
“哎呀,姑母这手艺真好,这棉鞋看着就暖和。”贺宣先夸道。
“嘴真甜,赶紧试试,看合不合脚。”
“这哪里用试,我看着就合脚。”贺宣坐下,硬要穿上试试。
棉鞋有些大了,前面脚趾大概有两指的富裕,不过不会掉。
“嗯,这是特意给你留的,这个年纪的脚一下就打了,留了一些可以多穿一年。”贺宣觉得也可以,再冷一些的时候自己就多穿两双袜子。
鞋底厚实,终于不是走在路上被石子硌脚的感觉了。“姑母,这鞋底真好,穿着可舒服了。”
于姑母笑道,“你喜欢就好。”
于六郎在一旁看着,感觉贺宣才是母亲的亲儿子,“母亲,我也要厚底的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