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凡生大受(2 / 3)
“不对不对,省命,你这次错了。”我对省命说
省命回我说:
“这是你们的那个县志里记载的,实际上那是一个错误,万历己丑年,第一甲三名,二甲进士67名,三甲进士277名。贵县朱正色正是此年进士,为三甲65名。在其公布的名单中没有王大受此人。”
根据《邢台县志》记载:“万历四十四年,幸遇王公自钜鹿调邢。”此王公即为王大受,由此认为,现在的县志中的记载是错误的。王大受应为万历癸丑科进士。万历癸丑即为公元1613年。在此年的科举进士名录中,王大受为第三甲第三名。《合川县志》也记载:王大受,万历庚子二十八年举人,癸丑四十一年进士。由此改正了《县志》中的错误。
而《钜鹿县志》知县记载中,有王大受事迹,读之让人浮想联翩,其文说:
“王大受,字可仲,合川人,进士任县令。存心恺悌,以作士养民为急务,时学宫颓圮,亟为修葺,训课诸生于其间。岁大旱,民将流徙,发进士榜金籴粟百石,复劝阖邑,殷富量力捐输,广为賑济,民赖以安。调邢台复捐廉数百金,购地一倾八十亩,作诸生膏火费,士林颂之。”
今志书存有王大受《钜鹿县儒学新得二甘泉记》一文。
我听到省命的介绍后,为之感动,为之动容,世上有几人可这样,一个明代的进士及第,看来传统的文化及观念真是害人不浅啊,读了这事迹有毒啊。
省命看我激动的样子,缓了一缓接着说:
“这王大受,又字凡生,此人真的不凡啊。调任邢台知县岗位上后,就遇到了一个大难题。”省命这么一说,更加引起我的好奇之心。
“快快讲来,让我听听,看他还有什么不凡的事迹和经历?”
省命说:
“他上任之后,就遇到了县东十六村联名上诉的案子。”
原来,当时的顺德府邢台县境内有百泉之水,与七里河水汇流之后,过河会村流入南和县,河水分为两支,一支东南流入澧河,另一支流经任县后汇入大陆泽。
事情的原因为河“水出邢而邢民使水曾不当下县十分之一”,乡民之间等欲“旁开耳闸”,以救民众水旱之危,但因为涉及到分水的比例问题,双方为此闹起了纠纷。又因南和、任县两地有显宦,在外居官的人多,地方对此不敢轻易裁决,相互之间推皮球使之问题迟迟不能解决。后来,这件事惊动了上级的管理官员。到万历四十五年五月二十日,顺德知府对此事进行批示“仰侯道院详示”,此后,道台官员批示“仰侯两院详示”,到五月二十四日,后来,当时抚院有批示“仰道查详报。”其按院有处理的详细批示;“旱极矣!以邢水救邢地于势良急,于理亦顺,既经该府亲临查勘,更分明白,即建六尺耳闸可也”。
按此,这个问题应予以解决,事已愿违,此事非但没有解决,而是愈演愈烈,具东十六村联合起来,以许思玉、王三乐等人为代表,联合状告关家湾用水这件事,此间,民众冤声载道,惊天动地,竟然有人投水而死,使得民怨激化,数千人上衙告状。
为了促使问题的解决,上司省府还派来了“巡方使”,三级官员到场进行审理。根据《顺德府志》的记载,说:“上台有阿狥意,大受屡以理抗,请巡方使亲勘。巡方使意欲同各上台,时听审者数千人窥向背,冤声动天地,竟有投水而死者。各台惊惧莫措,是案始定。”。当时现场各方冲中实激烈,引发的事件而悲壮,前所未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