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送上门的拍摄基地(2 / 8)
资源储备部门配给重钢的收购指标用完后,王厂长一咬牙对外宣布:开门出货。
没两月的功夫,积压在仓库的钢材全部销售一空。
1980年初,刚开心没几个月的重钢,收到了有关部门的整改通知书。
吓着厂长王宇光一身冷汗,连连庆幸:幸亏我们是试点单位,否则我就要倒大霉了。
但,就在国企小步前进的时候,位于南方的领导班子却在甩开膀子干干干。
刚迎来泼天富贵的深一圳,最开始虽不像开发区的鼻祖“蛇口工业区”,那样逍遥自在、轰轰烈烈的移山填海做道场。
面对一边是高层殷切的期望,一边是区区3000万的开发贷款。
特区的领导班子,当即作出了一个迅速筹集资金的决定:出租土地。
这个想法在当时真可谓是“大逆不道”。
但仅仅三千万的贷款,别说是开发特区,就连2平方公里的三通一平都搞不起来。
更重要的是,这笔钱……是要还得!
可在宣布“出租土地”这一决定之前,房产局的干部们必须要先解决一个问题。
怎样才能合理出租?
终于,在翻遍了《列宁全集》后,房产局的一位名叫骆锦星的同志,找到了恩格丝的一句话:
【……住宅、工厂等等,至少是在过渡时期,未必会毫无代价地交给个人或协作社使用。
同样,消灭土地私有制,并不要求消灭地租……】
当骆锦星连夜捧着这句话跑去领导家汇报时,领导开心的连声高呼:苍天有眼!
之后,恩同志的这句话,就成了特区干部人人必背的官方辩词。
而首现于深一圳的“政府租地、开发商出钱”的房地产开发模式,便成了日后遍地开花的筹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