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无头案(一)(1 / 1)
七日前,永安坊的周吉来县衙报案,说要举报自己好友王程谋财害命,当时案卷上周吉是这么说的:
“王程与小人是多年好友,他是个行商,前段时间说是去余杭县那边收货款,前几日,他回到家中请小人喝酒,喝醉之时和小人说,在回来经过午潮山快进城的时地方,他看到一个人正坐在哪里歇脚,褡裢里鼓囊囊的,当时他想着没收到钱,心里气急,看到那人那么多钱,当下心一横,趁人不备,用石头砸死那人,为防止那人被人认出,还割下那人的脑袋丢弃,然后把那人尸身丢到了附近一口枯井里。”
“他还把那劫来的银子给小人看了,足足有一百两,小人觉得他说的极真。小人回去想了几天,终日惶惶不安,人命关天,就算小人与他是多年好友,也不能明知有此伤天害理之事而不报官,今日一早变来向县衙报案”
县衙接到举报,先是让张捕头带着人去王程说的地方搜索,看有没有尸体,另外派人去永安坊王程家拿人。
正当大家认为王程喝多了吹牛,周吉听风就是雨的时候,张捕头还真在王程说的那个地方找到了一口枯井,井里赫然躺着一具无头男尸,边上还有一把扇子,扇子上写的是“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何日更重游?王程书”
仵作验了尸体,和王程说的一样,被人用利刃割去脑袋,死亡时间也对得上。
行了,事情到这里已经很明显了,王程不是在吹牛,而是喝多了把不住嘴给说漏了。这案子也不用胡知县亲审,由县尉和几个押司审了,但王程每次都喊冤枉,不肯画押,说自己没有谋财害命,那1两银子是从余杭那边收回来的钱。为了慎重,县里又派人去了余杭,结果对方说老板出去进货了,要一个多月之后才回来。
正当大家等着余杭那个老板回来的时候,也把认尸告示贴了出去,等到第五日,又有人来认尸,了,这次是白柳氏和她的儿媳白王氏。
白王氏哭哭啼啼的说自己的相公白廉四日前带了1两银子离家去余杭进货,至今未归。到了敛房,白柳氏看到尸体就直接晕了过去,白王氏虽然吓得浑身发抖,尸体也没了头,但夫妻多年,彼此身体都很熟悉,认出这尸体就是自己的丈夫白廉。
白王氏放声嚎哭,一声声叫着白廉的名字,周围人听着心里都怪不得劲的。白王氏今年才21,嫁给白廉才2年不到,长得还漂亮,就摊上这个事,也怪不得她哭的这么伤心了。
两位妇人回去之后便找人写了状纸,递了上来。至此,苦主,被告,物证,人证全部齐全。但王程就算如此,还是说自己是冤枉的。
张捕头那班人个个都憋着一肚子火,王程啊王程,你敢作敢当嘛,你自己说杀了人,时间地点人都对上了,现在你又不认。于是胡知县里决定把头颅和凶器找到,你个扑街啊,这样你还不招,真是要打到你招了。
这几天张捕头带着人一直在午潮山枯井附近搜索,白王氏和周吉也来帮忙,周吉说王程虽然杀了人,但他毕竟是自己的朋友,他来帮忙也是为了给朋友赎罪,白王氏则说周吉虽说是凶手的朋友,但能来帮忙,自己也承他的情,一定要找到相公的头,让相公完完整整的下葬。
捕快也是性情中人,见两位这么说了,也纷纷表示就算把山翻过来,也要找到。或许是老天开眼,这不,昨天,人头和凶器都找到了。昨日在李知涯家中,张捕头来禀告的正是此事。
胡知县决定,升堂,审一审就无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