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阿德里安-丹特利(2 / 3)
在职业生涯后期,他在一次《达拉斯晨报》的访谈中这样说,“但是我都做了。”
在马里兰海厄茨维尔(hyattsville的dematha高中,丹特利入学时有6尺4,245磅。他的巨大体型和年幼为他赢得了外号“babyhuey”,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个不够高的胖子没办法打好篮球。他们明显都错了,丹特利带领dematha高中获得57胜2负的战绩,赢得了全美高中的荣誉,他像得了强迫症一样玩命训练,哪怕是在圣诞节,只要他能从伍滕教练的房子里弄到体育馆钥匙。
1973年当丹特利进入圣母大学时,他只轻了1磅,高了1寸。他在学校三个赛季平均拿下258分,两次赢得全美荣誉,三年级结束后,阿德里安投身nba选秀。
若干年以后,在《华盛顿邮报》的一篇文章上,丹特利回顾了那些在他生命中始终怀疑他的人:“都是一些相同的调调:‘丹特利怎么可能这么侥幸?他根本不是那块材料!’
我总和那些喜欢怀疑我的人开玩笑,当我在他们面前得分,我就会跑到球场另一头,站在他们身后,改变嗓音说:“我不会让这6尺4的胖小子进内线像这样蹂躏我。”他们转过身,看见我站在那儿。
从1973年到1976年,丹特利都在为圣母大学爱尔兰战士队打球,并一直是球队的主角。他在1975和1976年两度在得分和篮板上高居全队第一。
并入选全美最佳阵容,最终获得了1976年usba全国最佳大学球员称号。他的总得分(2223分是圣母大学史上第二高的,615次罚球得分和769次罚球则都是球队纪录。
丹特利大一时,就在一场71-7战胜ucla棕熊队的比赛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那场比赛是圣母大学篮球队史上最重要的比赛之一,他们终结了由约翰-伍登(johnooden)执教、比尔-沃顿(billalton)和贾马尔-威尔克斯(jamaalilkes)领衔的ucla的88连胜。
到1976年,“胖小子”这个称呼不合适了,丹特利的体重减至22磅以下,其时的他已经是一台能源充沛,高效机动的篮球机器。
虽然在场上打小前锋的位置,但他的体格看上去像十项全能运动员。随着左手运球技术的提高,他可以在身体两侧熟练的控球。
布法罗勇敢者队用第六顺位选择了他。成为职业球员之前,丹特利还是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上夺冠的那支美国队中的得分王。他在7场比赛平均得193分,并在与南斯拉夫的金牌决战中3分钟得到了32分。
在勇敢者队,丹特利迅速窜红,他在新秀赛季每场平均23分,命中率52%,并最终获选最佳新秀。
但是丹特利在布法罗安定下来的愿望很快泡汤,他在新赛季开始前和另一名球员一起被交易到印第安那步行者,勇敢者队换来比利·奈特。
比利·奈特前一个赛季每场得到266分75个篮板,更重要的原因是布法罗的老板约翰·布朗(johnbron。这位曾经在abal联盟拥有肯塔基陆军上校队的老板希望队中能有更多前aba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