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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浮华(18)
几场雨过后, 天冷了。
这个城市的冬天,叫人有点受不住。两人吃了饭,林雨桐想去买电热毯, 想了想先给徐家峻打个电话, “林琳死了,她父母的房子卖了之后, 买了的那套公寓, 我不要了。你叫人来处理,过户吧,看是给林衍还是给林征。”
徐家峻心里叹气, 这个孩子当真可惜了!她要是继承公司, 说实话,其实是比徐徐合适的多的!但显然, 她对徐家的成见太深了。
不想弄的太僵,不能弄的太僵。于是,他语气特别和缓,“这样也好!一码归一码, 你把林家给你的所有的东西都归还了,而后咱们再谈赔偿。我会咨询律师, 看这一部分的赔偿该怎么算,回头协议公正一下。”
一码归一码,处理清楚。
挂了电话,林雨桐又给吴云打了电话, 问她是否有大宗需要钱的地方。吴云摇头,“没有!我的积蓄还可以!我挣的咱俩基本是够花的!”
行!不需要就行。放下电话, 林雨桐跟四爷道,“这笔赔偿, 我想捐给儿童基金会。”这是给原主的赔偿,用这钱做善事,如果普通人也可以轮回转世,那么希望这点善因,会在原身身上结出善果。不一定得父母有钱有权出身良好,至少要做个普通的人。上着普通的学校,交几个普通的朋友,将来有一份普通的工作,生几个普通的孩子,过着和大部分人一样普通人生。
普通,有时候是好的!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普通人也不会遇到这么倒霉的事。
所以,做个普通人,对这孩子来说,便是一种幸福吧。
两人买了电热毯,就寻思着,回头得在市体队的附近,给四爷租一套房子!就是个小公寓也行呀!自己一走,四爷住在这里也不合适呀!两人身上的钱想在这座城市里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这无疑是痴人说梦呢。
租吧,租了简单的收拾一下能住人就行,住上半年,高考结束之后,就可以换个地方生活了。
徐家峻在这事上非常利索,第二天就带着律师过来了。
林雨桐把记账本上得来的数字,还有那一套房子,都退还了回去。
徐家峻看着那有零有整的钱数,跟林家老两口子生活了十五年,六岁之前的没记,从七岁到十五岁,孩子吃饭、穿衣、上学出门坐公交,还有看病的钱钱全算上,一共花费了七万六千三百五十二块八毛,六岁之前,属于难照顾的的,她不知道花了多少,那就按照七到十五岁的花销来算,七万六这个数字乘以二,十五万多一点。
“因着我的年纪是虚的,这六年是多算了的,其实是四年。但是从老人去世之后,我还是用的他们的剩下的积蓄,这个钱就包含在这十五万多里了。”
徐家峻能怎么说?只能以抚养徐徐的花销,大致的补给了一份,重新开了一张支票。
林雨桐把这之前跟林琳的赔偿放在一起,然后推给律师,“请帮我以‘林雨桐’的名义,捐给儿童基金会。”
这么一大笔,都捐了?
是!都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