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二章:组合血脉(1 / 5)
初级血魔之力,浑身密布血色纹路,并不断渗出鲜血,已经拥有了初步操控血液的力量。
中级血魔之力,血色纹路覆盖每一寸肌肤,彻底变成血液怪物,已经拥有了血魔族最主要的血液不死之身。
高级血魔之力,从里到外的器官与弱点,已全部被血液同化,真真正正做到了血不枯则魔不死,并且可以操控血液,重新拟态恢复成人型。
而顶级血魔之力,如今整个血魔一族,就只有族长血魔之王一人具备。
可以大规模的操控血液,强行吸收吞噬,甚至强行抽出弱者体内鲜血,是货真价实的血液之王。
而如今,血魔一族的王者,有两个了。
站在镜子前,望着浑身血液与纹路已经尽数褪去,秦宇嘴角忍不住翘起,露出一丝不屑笑容。
双手一摸自己头顶那巨大的犄角,秦宇冷哼出声。
区区一个恶魔之力,居然还想影响自己的颜值分分钟给你破开!
抬手一挥,手臂上顿时涌出大量鲜血。
甩手间化作锁链横扫,回归时又凝聚成刀锋劈斩,只是一眨眼的功夫,秦宇就操控着血液至少变换了十几次。
最终形成利刃一劈,瞬间将眼前镜子从中劈上两截。
伴随鲜血解除结晶化重新回归体内,一甩手臂的秦宇,望着眼前切口整齐光滑至极的镜面,忍不住啧啧出声。
也怪不得血魔之王能够依靠这个能力晋级成恶魔领主,并且对自己的血统如此自豪。
这个能力效果是真不错呀!攻守兼备!远近皆可!而且自愈能力甚至超过了顶尖的血肉自愈!
不,这已经不能算是自愈了,这纯粹就是在重组**,是将身体完全变成液体,在肆意塑型!
如果不是天生有着怕火这种致命缺陷,一旦被高温笼罩,身体就会难以控制,立刻土崩瓦解,甚至连还手之力都没有。
这个能力绝对有资格问鼎高级恶魔种,甚至是顶级恶魔种的程度。
话说,寻常的血魔怕火,拥有炎魔基因的自己可不怕啊,那如果自己一同施展血魔之力与炎魔之力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