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还我寺井(1 / 3)
屋内,客厅的沙发上,奈津江红着双眼,坐在沙发上,表情有些呆愣,像是无法接受发生的事情。北原和宫川两个人则坐在另一侧的沙发上。
桌面上留着一张寺井的纸条,上面有些歪扭的字迹,写着几个字“我走了,勿想念。”而在这张纸条上旁边,放着一张存折,还有一些现金、钥匙之类的物件,像是在交代临终之前的事项一样。这一些痕迹,都指向了某种不好的预兆——寺井可能一时想不开了。
“奈津江女士,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这张纸条的?”北原问道。
奈津江有些失神地喃喃说道:“今天我和朋友,晚上约好了打麻将。下午我就出去了,结果回来就看到了这种情况。这张纸条到底什么时候是我丈夫留下的,我不知道。”
“刚才,我看到屋外的情况。这种情况持续多久了。”北原接着问道。
奈津江声音有些颤抖道:“一个星期前就有杂志登了好些乱七八糟的文章,在攻击我们。当时,我老公就被调离岗位了。原本当时就想通知你们,可是老头子,把我拦住了。说什么不要给你们添麻烦,不就是一些网络上的无聊文章,不重要。可是,后来情况变得越来越严重,开始……开始有人往我们家门口泼油漆,泼粪尿,到最后甚至扔炮仗。
“我们也曾经试过了报案。但是。治安所的人根本没办法查到。新小岩这里的街口根本没有多少摄像头,完全拍不到他们。”
奈津江觉得天有些塌了下来。
虽然平时总是嫌弃自己的老公。
但是,当丈夫真的从身边消失的那一刹那。
她真的怕了。
然而,今天她从4点就出门了,直到1点才回来。
中间有整整6个小时。她不在家里。她不知道寺井是什么时候走的。如果是趁她刚出门,就留下那张纸条的话。那现在恐怕已经凶多吉少。
奈津江觉得双眼有些模糊,抬起头来看着面前坐在沙发上的两个律师。
都是这两个律师的错。
一个这样的念头冷不丁地冒出来。
如果,当初没有走进这家律师事务所。
如果,当初没有听信了这个叫北原律师的话。
如果,当初没有去起诉川本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