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汇合(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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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松和流云快速跑过去,只见路上燃起熊熊大火,把四周树木烧成一片火海。
火海中,一个半大小孩正孤身同一群狼搏斗。
小孩双手持一杆等身高的火尖枪,身边缭绕火光。原本气势汹汹择人而噬的火焰,在他手下宛如温顺的绵羊,对他完全造不成伤害。
谢松眯起眼睛,这人不是在金桂园见过的姜洵还是哪个。
姜洵把一杆火尖枪挥舞得虎虎生风,一蓬火焰在枪头绽放,随着枪杆在空中划出一道道火蛇,击退围攻而上的狼群。
火蛇打在狼身上,并没有产生太大效果。狼身青金色毛皮光滑亮丽,火焰触碰毛皮,没有将其点燃,也就附着不上去。
这些狼居然不怕火!
青色狼群在火海里畅通无阻,一次次向姜洵咬去。幸好姜洵把火尖枪用的十分熟练,一次次将狼群击退。
不过长此以往,肯定是姜洵先耗尽力气,到时候就危险了。
“是青钢狼,你呆在这别动。”
叮嘱谢松一声,流云提剑上前加入战局。
谢松当然知道青钢狼是什么,有了十一年前的经历后,到了太玄门之后他特地恶补蛮兽知识。蛮兽森林中大半蛮兽,他都如数家珍。
青钢狼,毛皮坚硬,不怕水不怕火。常成群出动,残忍狡诈,这才在蛮荒森林有了一席之地。
当然弱点也很明显,除了眼睛嘴巴这些地方,以腹部贴近后腿处皮毛最为柔软,正是攻击的好地方。
谢松没有出言提醒,反正有流云出手,战局一边倒是肯定的。
剑光飞舞,在流云强大的实力下,青钢狼引以为傲的皮毛没有丝毫作用。每一道剑光飞出,都能在青钢狼身上留下深深伤痕。
慢慢的,地上躺着的狼尸越来越多。
战局逐渐明朗,狼群已经败无可败。
忽地一声狼啸,狼群听见啸声,立刻舍弃猎物和地上的同伴,转身就走,毫不留恋。
谢松在远处啧啧有声,这便是蛮荒森林里的生存法则。生命才是最大本钱,绝对不怜惜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