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争执(1 / 5)
在19世纪的欧洲战场上,决定伤员救治顺序的往往不是医生,而是伤员的军衔。
很少有军医敢于根据自己的医疗原则来排列伤员的救治顺序,因为这不仅会让他在军队内部树敌,也更容易影响到将来的工作环境。在绝大多数国家的军队内,军衔就代表了各种“优先”。
其实医疗只是其中很小一部分,原则不再是无法改变的,完全可以因为许多变量关系变得格外灵活。
在维也纳皇家图书馆中绝大多数的战场回忆录都出自军官之手,也正是军官们手里的笔才得以留下战场上的故事。
但回忆录存在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于军官的文学素养和想要记录下自己战争人生的写作诉求,而是活着。它们在承载了可供历史研究文字的同时,也在传递着一条冰冷的事实:只有从战场上活下来的人才有资格动笔。
在门口许多外科助手的眼里,面前这幅画面就已经违反了《军医手册(卡维版》中的许多条例。
首先是转运的方式,担架小队的人数超标严重。1
按照规定,即使是身受重伤的伤兵也只需要两人护送,而且只能护送进临时救护所,并非后方医院。能接受后方转运的伤兵往往十里挑一,也根本不需要担架队跟随,因为在路上没有下车的必要,总医院也能负责接收所有病人。
五人担架队,如此豪华的阵容,不仅霸占了转运车辆的空间,也直接造成了所在部队一次性损失掉五名战力的事实。2
其次这种枪械子弹造成的轻伤,只要不危急生命,就不该转运送回。只要救护所即使做包扎,或者军官本人足够冷静,给自己做好包扎,他就能立刻返回战场指挥部队作战。
如果真的影响到了下肢功能,临时救护所里就能做截肢。
也许战斗刚开始时,有些军医忙中出错,转运中偶尔会夹带一两位轻伤兵。但随着战斗进行,随着伤兵越来越多,有限的医疗资源会让人想起潜意识里记下的分级制度。
现如今的转运马车里,根本见不到轻伤,最轻也得是个截肢再外加一些其他位置的火器伤。
而与马切尹少将同车其他人的伤势,早已不是简单截肢就能摆平的了。有些人已经奄奄一息,有些甚至失去了意识,有些都没能熬到医院就已经被宣布死亡,随手就扔在了死尸停放区,等待掩埋。
马切尹少将,第三军指挥官克拉姆·格拉斯伯爵的儿子,也是这次快速包抄炮兵阵地的第三军第二步兵师指挥官。
可能是因为他骑着高大战马,手握钢刀的英姿太过耀眼,对方撤退时向他所在的位置开了几枪。左腿被子弹击中,巨大的穿透力破坏了他的小腿皮肤肌肉,并且还射入了他所骑战马的腹部。
所幸的是骨头没事,损伤的也并非胫前、后动脉和腓动脉这样的大血管,足背动脉搏动良好。3
“这样的伤”门口的助手受迫于对方少将军衔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只能将还没到医院的院长抬了出来,“院长有规定,这种枪伤就不该送来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