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送往昭城的信(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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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侯府。
洛无疾目前还是住在这里,不过用不了多久就会搬到无双侯府中了。
皇帝虽然没有赐下府邸,但是列侯从来都不会缺少这些府邸这种东西,毕竟列侯的爵位所代表的财富是源源不断的。
长安城有一些权贵专门做那些放租子的事,来借租的不仅仅有普通人和商贾,也有缺钱的列侯,有专门的人会计算列侯的岁入,然后借贷给那些新崛起的列侯,基本上稳赚不赔,这就类似于信用良好,资产良好的公司,银行总是愿意贷款给这种公司的。
不过洛无疾不需要走到这一步。
洛氏的商行通行天下,身为洛氏的公子,基本上的钱财还是不缺的,而且洛氏在长安城中有不少的不动产,府邸、宅院、商铺等等,而且当年的寿光侯府,是洛氏的资产,直接把牌匾一换,就成了无双侯府。
洛无疾在给昭城写信,一件公事,一件私事,私事是写给他的姐姐的,公事则是写给昭公的。
此次出征匈奴大获全胜,参战的将士们都得到了不菲的赏赐,不仅仅是只属于皇帝的将士,即便是私军同样得到了赏赐,比如敢战士。
一个正常王朝的统治者,所有的政策施行,都一定是有一个中心思想的,王侯私军就是弱皇权和流封建这两个制度下交叉的一个分支。
任何一项制度都是有利有弊的,允许私军存在同样如此,它的害处很明显,那就是导致地方作大。
为了弥补这个缺陷,汉廷收缴了列侯国大部分的事权和政务权,王侯国的国相完全由朝廷任命,平时由国相主政,但列侯不是待宰的猪羊。
列侯有皇帝的金令,这是洛新创造的一项制度。
金令是一次性用品,用时要折断,取出里面的加印圣旨,可以用来要求国相移交权力,得到侯国的全权指挥权,包括国相以下的生杀大权。
不过在事后需要向皇帝汇报目的和结果,如果无故使用,按照谋逆罪处理,如果事出有因,皇帝会向列侯下发新的金令。
有了约束之后,武装列侯的优点就体现出来,尤其是在岭南、西南夷聚集地、东南夷聚集地、西羌聚集地,能够有效镇压当地的叛乱。
在周亚夫平定西南夷叛乱,还有诸侯王叛乱中,驻守在地方的列侯带着私军,隶属于朝廷的王侯国相则发动侯国百姓,这两者联合起来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汉廷有春秋遗风,再加上察举制度,以及风行社会的忠义之风,二元君主制体现在社会的方方面面,皇帝有权力征召诸侯的属臣,但一般来说不会这么做。
就像是刘彻赏赐给敢战士钱货等等,但是其他的赏赐就不会越过昭公国直接给。
这是尊重规矩,但同时也是给地方上的王侯上压力,毕竟同样的战功,朝廷给的这么多,结果王侯却给不了这么多。
人不患寡患不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