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颁布法律,激发活力。(1 / 1)
国家成立了,管理模式也确定了,紧接着安排人对现在管辖范围内的人口数量进行摸底,田亩数量进行丈量。
经过统计,治下范围内共有人口3余万人,田亩土地6余万亩。按照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可以分田两亩,每年每个家庭向国家缴纳一定的赋税,就像以前的交公粮一样。除了土地进行丈量登记外,商铺、矿产、冶炼金属的数量,冶炼厂、制造厂、各类加工厂每日的平均产量等。
仓库管理制度细化,每个厂生产的物品都要做好记录,归仓时和从仓内取东西时,都要做好记录,写好出入仓库的时间和日期。
除了固定向国家缴纳一定的赋税外,其它的部分允许百姓自己做主进行处理。鼓励商业发展,前提条件是农业不能拉下,如果自己因为经商而无瑕打理田地,可以将土地托给他人代种,绝不可荒废土地,如有发现撂荒的,经查明后将重重的惩罚。
军队中年龄增长退役后的人,进行选拔,合格的编入衙门,每月给予一定的薪酬,薪酬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衙门的职责除了判案以外,还需要每天都有人在街上巡逻,以便遇到什么问题可以直接进行解决,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老百姓的安全。
法律方面主要颁布了以下内容:
所有人要热爱自己的国家,凡叛国的、出卖国家的一旦抓住,立即处死。
任何人不可进行盗窃,盗窃他人财物者,处死。
不可相互斗殴,有什么不平事,可以报告衙门,衙门如果不能秉公处理,可进行检举揭发。
实行一夫一妻制,鼓励生育孩子。多生给予奖励。
战场实行军功制,建立军功等级制度,分一到五级,一级最高,五级最低,不同等级奖励金银和田地,田地不够的,可以进行开荒造田。军功受封的田地不可动摇。但如果后代子孙因为其父的战功而胡作非为者,受封的田地国家有权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