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红袖诗社(1 / 4)
一人正伏案而书,旁边几人摇头晃脑,嘴里吟诵着那人书写的诗句,不时还夸上几句。待那人书写完毕,便有人上前吹干墨迹,小心翼翼地捧起诗稿,大声朗读出来。
众人听罢,又是一阵啧啧称叹,不惜赞美之词。
“陈兄高才,王某自愧不如。”
“不仅诗好,字更精妙,陈兄可谓诗字双绝,小弟佩服,佩服。”
“墨雨诗社果然人才辈出,我看贤弟这首佳作定能拔得头筹,愚兄望尘莫及呀。”
陈姓青年脸上难掩喜色,忙拱手回礼,谦逊地说道:“只是偶有所感而已,京城赫赫有名的三大才子尚未创作,在下哪敢奢望头名,还请诸位才子品鉴指正,不吝赐教。”
“陈兄过谦了。”
“就是,贤弟你也太过谦了嘛。”
众人纷纷夸赞,他们的目光却不时望向大厅的东侧,因为那里坐着的正是京城四大诗社之一的红袖诗社。
京城四大诗社按所在地理位置划分,东城有青松诗社、西城有白鹭诗社、北城有墨雨诗社,也就是刚才赋诗的陈姓青年所在的诗社,以上三家诗社虽然才子云集,但名气都远远不如南城的红袖诗社。
因为,红袖诗社的社员皆为女子。
这些女子,正值妙龄。也许是饱读诗书的原因,每一位女子的气质都十分出众,她们的美更是如花一般,各有千秋。有的美若牡丹,国色天香;有的美若梅花,傲雪欺霜;有的美若茉莉,玉骨冰肌;有的美若兰花,淡泊纯洁;还有的美若菊花,清幽雅致……她们凑在一处,便是百花园,争奇斗艳,美不胜收,不免令人多望几眼。
不过,从古至今,女人只要聚在一起,总喜欢说长道短,就算是才女也不能免俗。
红袖诗社的一名女子对坐在她旁边的一位看上去年龄稍长,身着红裙的女子说道:“元芳姐,你瞧把那陈志得意的。”
红裙女子肤白发黑,一双美目亮澈得如一汪清泉,眉宇间却还透着一股英气,给人感觉十分精明干练,她便是红袖诗社的社长元芳。
元芳没有开口,她身边的另一位女子却轻哼了一声,接着说道:“听陈志刚才所言,隐以京城第四才子自居,已不把旁人放在眼里,真是大言不惭。”
又有其他几名女子小声出言附和,元芳却一直沉默。平心而论,她认为陈志那首七律相当不错。该诗描写了诗人站在窗外听着书声琅琅而借景生情,由此思念故乡的恩师,情真意切,同时抒发了诗人远大的抱负。整首诗韵律和谐,对仗工整,堪称上品。只是诗中有两句略显失粘,算是美玉中的一点瑕疵。
赛诗大会既然选在南城举办,作为南城的红袖诗社也算有地主之谊,风头自然不能被北城之人盖过。在元芳的示意下,一名身着雪白长裙的女子起身缓步朝摆放在厅堂中央的书案走去,顿时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虽然是赛诗大会,不过形式比较松散,都是文人墨客嘛,最不喜规矩太多。所以大家在“玩月楼”偌大的厅堂里或坐或站,或携友相伴,或三五成群,或诗社之人齐聚一处。
不过,似乎约定俗成了一条规矩,那便是只有现场作诗之人才能留在书案附近,以便和参赛诗友交流切磋。此时,包括陈志在内的几名青年显然已经成为全场的嫉妒对象,因为他们可近观那位才女书写时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