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接连爆发(2 / 3)
村委会的代理人认为:李某作为租住在村内的居民,对这条道路、道路旁垃圾桶的情况应当是十分清楚的。“垃圾桶放在这个位置起码1年以上了,而且没有占用路面,是放在人行道上的。”垃圾桶位于人行道上,李某发生事故时驾驶的是机动车,二者没有因果关系。
李某家属的代理律师则表示,案发时垃圾桶虽然摆放在人行道上,但其上沿已经超出了人行道范围,侵入了机动车道,因此构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事故的部分责任。
群众的眼睛的雪亮的。
多数网友参与了评论:
“拉不出屎怪地心引力?”
“桶:我是被撞的!”
“村委会:赔桶!”
“干脆村委会就打方一点,把辣鸡桶送给这家属,这事儿就算了!”
……
最终结果如何,还需等待法院判决
平安a市官微针对此案发表观点:酒后驾驶是违法行为,却让垃圾桶成为指责对象,任何一名司机,都应对交通法规有所敬畏,更应承受违法后导致的严重后果。
当然,提起诉讼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但要想成为社会的“合格品”,就要通过法律的“安检门”;酒后驾驶是违法行为孩童尚能脱口而出,却让垃圾桶成为指责对象,这让其法律和道德水准都降为了“负资产”。
案件2:
“穿越轨道被轧死”家属索赔8余万的诉求被法院驳回
近日,a市南站,一男子跳下站台欲翻越轨道,结果被疾驰而来的列车挤压致死。事后,死者家属将国铁路局s集团有限公司以及a市站告上法庭,并提出索赔8余万元的要求。
8月28日在a市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死者擅自闯入危险区域,需负全责,铁路部门已履行安全保障和提醒义务,不承担责任。
据此驳回家属的索赔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