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定居(1 / 3)
在头一天经历了如此尴尬的事件之后,着实让林通有些抬不起头来,说到底还是怪小丽早上起的太晚了,要不然昨天就能把赎身和租房一并定下来。
哼哼……
这就是人类的通病,明明是自己的错误硬要推到别人头上去,本来就是他自己没有考虑好,没有做一个周全的计划,只是为了装杯给小丽一个惊喜,硬生生的把租房的事情给忘记了。
你瞧瞧他干的什么事,他在天香楼呆了多长时间了?他会不知道小丽什么时辰起床吗?
非要大早上的起那么早,坐在房间门口闻着小院里的臭味,装着看风景。
有这功夫他提前租房不行么?还非要怪罪到小丽身上,惯的臭毛病。
话归正题——
此次租房地点是在汴梁城南,在内城的朱雀门门口,离之前杀张进士的那个长乐坊距离不远。
宋代公共房屋出租分为“直管房”和“自管房”,而现在林通要租住的房子,就是通过直管房的管理机构“房宅务”来操办的,主要贪图的就是一个房源好和方便。
“房宅务管理”一般面向的是地方官员或者是上京赶考的举人,基本上还是富人阶级,穷人嘛,一般就租住旅馆或者是寺庙,没错,宋代时期寺庙的房屋出租也是寺庙一大收入。
林通赎回了小丽姑娘的卖身契统共花了不过三百两银子,主要还是因为小丽姑娘尚且年幼刚过“及笄之年”,虽然还有培养的空间,但是看面相只能算一般,未来成就不会太高,所以要价不是特别的贵,加上大家都是熟人,老掌柜的也没有特别为难。
注:及笄之年指的是女孩15周岁。
看着这间并不大的房子,林通不由得有些感慨,这间房子的原主人不过是一个地方官员,但是小院的设施还是相当可以的。
一间小院,包括正房一间上下两层,书房一间,偏房两间,厨房一间,茅厕一间,院中还有一口水井设施,可以说是相当的完善了。
就这种房屋,要一个月四十两银子已经不算贵了,各种设施齐全生活方便,在京城里已经算得上上佳的房产了。
你们还都别跟我犟,在京城里,除了皇帝赐予的宅子,或者说早些年留下的祖产以外,就连外地进京做丞相的三司官员都不一定有自己的房产,尚且租房去住呢!
小丽姑娘虽然也是感觉到有些贵,但是在她住进来之后,也感觉这间房子也算得上是物有所值了。
一直小丽姑娘小丽姑娘的叫,直到拿到卖身契,林通才知道小丽姑娘原来是个国姓,全名赵丽儿。
在赎身来到这间小院之后,小丽兴奋的左看看右转转,第一次感觉到了自由的味道,也第一次感觉到了家的味道,她迫不及待地对着林通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