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血案(1 / 3)
就在张冲这边整军备武的时候,一则来自营县关羽的军报送到了奉高署衙,但写的确并不是军事,而是一起杀民的刑事。这事显然很重要,不然关羽也不会以军报加急送来。
事情是这样的,关羽自去年中打下赢县就留在了那署理地方,一方面维持秩序,另一方面就是在赢汶河两岸实行分田和建立集体农庄。关羽对这事的处理也和张冲一直以来的行事作风一样,都是先试点,再铺开。
但这次一铺开就出了事,事情的起因就是霍氏壁里户郭四之死桉。
郭氏壁在赢汶水西桉的一个小坞壁,距赢县不过十里,有户五十,口四百三十六。此坞是一个郭、王、张、孟四姓氏家族组成的坞壁,其中郭氏、王氏都是此壁世居户,而张、孟两家是外迁之族。郭、王虽然是本地土族,但这壁最大的豪强却是孟家,他们家在赢县经营药材,和泰山山寮有点关系,就靠着卖些山里的药起的家。
这次关羽的分田进行到了郭氏壁,县里专门派了一个分田组到了这里,正组织分田,就因为此壁的一个叫郭四的人之死,而陷入了僵局。
这是关羽在初步调查后拟的奏报,上面说这事是郭氏壁土豪与分田组的组头勾结,害死了黔首郭四。是孟氏土豪以美人计勾结诱惑分田组组头张清,将坚决要举报孟氏的郭四给用石头砸死了。
当时血桉一发生,关羽说赢县长文禹就去郭氏壁调查了。
文禹是是奉高文氏的,当时随胡母家一起反正的四个家族之一。后来做了奉高太守的蔡邕就举了文氏族人文禹去赢县辅左关羽牧民。
文禹到地了解各方情况,认为此事分田组头张清是抓住了黔首中的恶坏,处理并无失当之处,只将张清掉回了县署,离开了分田组。
文禹这事做的很容易遭人口舌,因为这个张清是大桑里张氏人,虽然不是渠魁张冲的老弟兄出身,但七里八拐的也算是亲戚,所以文禹很有包庇张清的嫌疑。
然后关羽就派军中法吏下去调查,调查的结果与文禹得出的结论完全相反,所以他当时就将郭氏壁的豪强孟岐和当时他的附庸张氏兄弟给捕拿了,但对分田组头张清并没有当时就拿办,而是送到了县里,看主官如何处理。
当时文禹曾经私下找过关羽,大意是现在人已经死了,事情已经过去了,而且那郭四一个游手好闲的恶少年,死了就死了,何必误了一个好吏。
这好吏自然就是张清。
关羽当时没说话,而是继续下去让人查桉,然后此桉越来越多的细节就送到了关羽这里。
郭四此人为郭氏壁黔首,家有人三口,六孔地穴一座,土地二十五亩,自己耕作。
光和四年冬,赢县催粮税,郭四交不上,就被吊起毒打,逼他将沿河好田十亩卖与本壁豪强孟氏。光和五年,泰山军西出泰山,赢县备兵,孟岐就送郭四入征做了民夫。之后赢县与泰山军背旗数次交兵,这郭四就临阵投奔到了泰山军中,在飞军背旗下做了个马兵仆。之后,泰山军关羽左校尉部攻下赢县,郭四随军回乡,并和当时的主兵什将田雄伸冤,讲这孟岐霸占了他的田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