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9 是事实就好(1 / 5)
宋诗雅用筷子,从金色的泡面汤汁里,捞出一只蹬倒山蝗虫。
汤汁从它身上滴滴答答的落入汤汁中。
因为它个头比较大,所以沾的汤汁会多一些。
但汤汁滴漏完以后,那蹬倒山蝗虫,依然绿油油的,没有被染成金色。
这是因为它的表面光滑,不易上色。
不像蜘蛛,蜘蛛身上有毛,容易产生“染发”效果。
宋诗雅做了半天的心里建设,才终于鼓起勇气,去咬那蹬倒山蝗虫。
她秀口张开,贝齿咬在蹬倒山的胸部,将它给咬成了两段。
按照任务照片上的说明,蹬倒山蝗虫的头部,是不用吃的。
于是她就咬断了它胸部,只将它胸部以下的部位,吞进了嘴里。
然后赶紧将筷子上的蹬倒山蝗虫头部,给甩在了地上。
她不敢多看它的头部几眼话,总觉得它好像“死不瞑目”。
蹬倒山蝗虫的腹部,进了宋诗雅的嘴里以后,她没有像王嫣然吃笋虫时,想的那么多,她直接就开始嚼起来。
蹬倒山蝗虫身体,有一部分结构比较硬,这可能跟它体型比较大有关系。
咀嚼的时候,感觉会有点像是在咀嚼黄豆皮。
但是大部分结构还是比较软的,一咬就会碎,然后爆出不少汁液。
汁液有股很怪的味道,类似羊肉那种膻腥味,但是明显比羊肉的膻腥味要浓郁很多,这让她感觉非常恶心,
除了膻腥味以外,还有些苦味,有些酸味。
这些味道都不是特别的重,但是跟膻腥味混在一起以后,感觉简直不要太“酸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