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吸血鬼!(下)(2 / 2)
“喝!~吼!”
呼啸声造成的烈风直灌吸血鬼耳中,僵尸和吸血鬼同属不死一族,它们之间也有特殊的交流方法,那男子确实不是人,叫雷宇辉,是一名具有西方血统的混血吸血鬼,苦涩一笑之后,明白了左将的意图,张嘴低吼一声,数滴血液从口中飞出,直落到老僵尸手间。
左将也滴出数滴僵尸精血,和吸血鬼血液融在一起,两者结合变成了散发浓郁黑暗之气的猩红之物,它将其一把抹在王志丹脖子间,后者黯淡的金色皮肤立马发出滋滋的烧灼声,王志丹疼得大叫,但还是朝后喊了一句:“住手周缙宇,你打不赢他们。”
后面的周缙宇正准备将自己的改装枪弹药一次性发射出去,即使这会毁掉这把价格惊人的手枪。
“总要试一试,不能让这些杂碎太嚣张。”
他凌乱的衣领间胸膛正大幅起伏,但枪口仍放在半跪的膝盖上仔细瞄准,刚才的躲闪消耗了他的太多体力,非正常人类和非人类之间的战斗让他避犹不及,更忿忿于自己的弱小无能。
“哟,还想垂死挣扎,作为无能的凡人就消停一会吧。”
雷宇辉看到周缙宇还要有所行动,整个身体蓦然化作一团黑雾,快速飞扑过来,在周缙宇还未扣下扳机时就笼罩在他身边,倏忽化回人形,一拳打在周缙宇脸上,远超常人的力量立刻把他打飞了出去,径直飞出去四五米远,砰的一声撞在墙上,昏死过去。
老僵尸见状,朝他吼了一声,意思是:“别当着我的面杀人!”
雷宇辉咧了咧嘴,小声嘀咕:“做一只僵尸还那么多规矩。”不过无妨,只要不影响他的计划就行。
他本身就早有预谋的,早在数日之前,就偷偷找到老僵尸的苏醒之地,以偷来的人红细胞血袋将它一路引诱到此处(去掉多余杂质后的醇厚可口血液,并用一些不知名的符咒隐匿于此拆迁废庙内(对吸血鬼无效,叫僵尸出不了这庙,自己却利用贩卖文物的勾当,将喜欢古玩珍奇的商人霍宁恩骗到这里被僵尸攻击,自己却装作路过……
这是此行的另一个目的,实验同时被吸血鬼和僵尸咬后的人会产生什么变化,目前看来,会变成像电影里的丧尸一样没有理智,只知进食的怪物,唯一的优点就是不怕阳光了。实验失败……
而之所以选择霍宁恩,是因为这个人在东西方日历中某位恶魔降生的时间和中国历法中阴时阴月阴年出生日期是重合的,这样的选择显然有利于他的下一步行动,如果将东方僵尸和西方吸血鬼的力量完美结合起来,创造出真正不朽的血族生物,那他的功劳可就太大了,可惜没有,只创造了一个怪物……
而此行的主要目的是:与这僵尸建立一个好的关系,将它诱骗到一个远离人类世界的地方加以囚禁,待到吸血鬼王族降临,不怕这僵尸不乖乖配合,他们要用其身上的僵尸精血,吸血鬼之血,木乃伊心脏,狼人之眼……等诸多异族圣物,打造出一支可以征服全世界的不死族大军,这是他们的最大宏愿!
而先把僵尸的精血和吸血鬼血液结合,使他们宏图大志的第一步,其结合产物具体功效还有待验证。
一般来说,东方的僵尸在阴气浓郁之地滋养而出,成体之时,灵智被腐蚀得一干二净,仅存之本能就是进食和生存,身体愈加坚韧,智力却与野兽无异;而吸血鬼则是保留智慧的,而且是家族式继承血统,虽然仍然畏惧阳光,但在这个思想开放的现代打把伞和裹件大衣遮阳已经见怪不怪了,况且还有多种防紫外线化妆品和润肤膏挑选,阳光对于吸血鬼的伤害已然降到了最低,而且只要有钱,购买人血的途径有的是,不用为了血液而杀人。
吸血鬼的智慧使得他们在现代得以繁衍壮大,而僵尸虽然愚笨,但它们坚不可摧的躯体,亦是不死族大军必须具备的优点。
“总有一天,吸血鬼一族将会不需掩藏地活在阳光之下!”
雷宇辉看着即将被吸血的王志丹,幽绿的眼睛望向漆黑的夜空狂热念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