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初代米国(4 / 5)
丁易也想起来自己以前是一个愤青,后来倒是慢慢失去了这种愤怒,可能觉得没有一个地方是没有黑暗的,没有必要将这种黑暗提升到反对国家的程度,应该是就事论事,有黑暗就暴露黑暗,然后解决黑暗,而不是以此否认自己的国家。
毕竟,降临派救不了人类。
到了纽约,这个世界上几乎是最繁华的城市,到处都是高楼大夏。
对比沪市和燕京,确实繁华很多。
这是人家以两百年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起来的,而沪市和燕京真正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用了四十年,有些差距倒也是正常的。
晚起步有晚起步的好处,沪市的的城设建设都比较新,城镇化起步晚兼顾了工业和金融,不至于让人失业无处可住,少一些城市流浪者。
徐依然问丁易:“这个月,你们想怎么玩呀?”
“到纽约逛逛就行,之后到芝加哥,洛杉矶和迈阿密。”丁易也想着之前颜祎掰着手指细数的样子。
颜祎看见丁易这样做,就有些恼气,佯装恼怒地打了打丁易。
“哎哟,疼疼疼。”丁易装疼,然后直接揽住颜祎的腰。
徐依然见此,也是有些喂饱了。
内心呼道:“同学,你这是犯规,我被你们喂饱了。”
“咳咳咳,你们注意点。”徐依然有点难受,就直接警告了。
丁易有些尴尬,也不好意思地挠了脑脑袋,说道:“哈哈,不必在乎。”
徐依然翻了翻白眼,还是把话题拉回来说道:“在纽约的话,你们可以去时代广场。不过纽约也就是一个大城市,就逛逛吃吃呗。”
丁易定的是豪华酒店,两万千米金就花出去了,住五天四夜,平均下来一晚五千米金,也是有够贵,约等于35软妹币一晚。
对此,颜祎是觉得这样太奢侈了,丁易倒是觉得这没啥的,来到这个最为纸醉金迷的城市,感受一波纸醉金迷又如何。而且这也是丁易邀请徐依然一起来感受的,也要显示一些虚荣嘛。
“哼,随你造吧。”颜祎说道。
“哈哈,没事儿啦。”
三人在前台登记完有管家引领过去,然后对丁易说,这里有擦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