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黑市见闻(2 / 3)
根本没有交谈的必要。
告别班文,林恩走入主干道,好不容易才挤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进入了酒馆之中。
一进门,
酒馆老板豪爽的声音就萦绕在耳畔。
“呦,林老板,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酒馆的猎人们起哄地叫嚷起来,有人将沉甸甸的枪管磕着桌面,一杯又一杯泛着泡沫的啤酒被递到林恩嘴边,这是今天的特色,名叫丰饶与胜利之酒,是无垠荒野上原住民的土特产。
林恩小口试喝了一点,点点头道:
“不错,今天的酒比城里酒吧的好。”
老板就揽过林恩的肩胛框架,高兴地大笑起来,他非常喜欢把自己的小店和城里的酒馆相比,后来有个人告诉他,城里的那不叫酒馆,人家叫酒吧。
在众人的喧嚷声中,林恩镇定地走入酒馆地下一层。
这酒馆不止能用来喝酒和睡觉,定期也会举行一些交易会,久而久之也被称为黑市。近些年来,安宁城的货物出口规定一再收严,是以不论什么种类的货物,能自由出城的都不多,只能通过一些隐秘渠道搞地下交易。
就连温先生,陈小姐两人能出城,也是托了格兰富公司的面子,光凭他们两个,也是没有自由出城的权力。
今天就是酒馆黑市举办的日子。
身穿几乎全套t2能级义体框架的林恩混在黑市顾客其中,也不算显眼。
这里什么样的人都有,人群中甚至有一个身高两米多的彪形大汉,上半身赤裸,后背是狰狞的三根粗大划痕,林恩认出那是一位王牌猎人,在整个佣兵界也有赫赫威名,这伤痕是在荒野上徒手搏杀一只变异的老虎留下来的。
一般来说,猎人是专指活动在荒野中的打猎者群体,佣兵的范围就广了,仇杀,报复,各种和人相关的事,他们也都干。
林恩突然眼睛一亮,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连忙挤过去。
老猎人埃德蒙看见林恩,也有些高兴地招呼着,他身边是几个正在挑选着合适弩箭的猎人学徒,正忙着和摊主降价。
“林老板,不知你此来黑市所为何物啊?”
这些天来,林恩给猎人群体提供了相当多的枪械,是以在这个群体中有着很大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