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捡孩子(3 / 5)
毕竟学武这种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是万万行不通的,若这姑娘三百千都不肯背下来,也就不必教她什么武艺了。
那吴招娣一听,心中大喜,连忙跪地给沈飞阳磕了个头,沈飞阳也只是叫她赶紧去洗漱,随后就切起面来。
一撮盐,一点酱油,一点香油,一小把葱,加上面汤就是今日早饭的汤底,沈飞阳把炒好的咸菜肉丝和煎鸡蛋铺在了面上,端着三个大碗就进了房子里。
正好用这一个月的时间,给这孩子调理一下身体。这吴招娣今年才九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缺了营养的话,到时候练不成内功的。
毕竟武学上有句话讲,叫“内练一口气”,练得出来这口气的前提,就得是身体素质好,五谷杂粮、鸡鸭鱼肉都得吃,保证营养均衡,才能练好内功。
不然为啥都讲穷文富武呢,虽然沈飞阳觉得学文也费钱,笔墨纸砚也都挺贵的,不过还是比天天鸡鸭鱼肉、精米精面喂着便宜点。
于是接下来,这处隐居宅院的日常就变成了沈飞阳没事出去钓鱼,离秋月在家天天教吴招娣念书。
偶尔沈飞阳背着鱼篓回来,听见这小楼里吴招娣的读书声和离秋月耐心的教导声,心中也有些感慨。
要不是离秋月身份敏感,叫她在附近邹家庄办个女学,当个女夫子,启蒙女孩子们读读书,好像也挺好的?
不过沈飞阳也就想想而已,离秋月要是出去当老师,她这个小院可就清净不了喽。沈飞阳慢慢悠悠地在前面走,这吴招娣就背着鱼篓在后面跟着,她们七拐八拐地爬上了山,又沿着石阶穿过了竹林,这才到了沈飞阳住的宅子。
这还是吴招娣头一次见这样的宅子,她住在离许家庄三十里的吴家村,那里最富裕的人是村正,他住的宅子也不是青石瓦搭的屋顶。
她呆呆地站在篱笆门外,觉得自己周身脏兮兮的,不配走进这样气派的地方,唯恐污了那扫得一尘不染的石砖地。
沈飞阳听见她脚步顿住,扭头道:
“愣着干嘛,快进来啊。”
离秋月恰好在琴室看到了人影,便走出屋子,看见沈飞阳身后跟了个又瘦又小的孩子,愣了一下。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了?”
“嗐,碰见了几个混堂口的,捡了个小孩儿,小姑娘,你过来,这个你该叫……叫月姐姐吧。”
吴招娣看见离秋月以后又愣住了,她原本以为捡她回来的“李大侠”就已经很俊俏了,没想到这里还有个神仙似的仙女姐姐,因此直接看呆了,听沈飞阳叫她,才回过神来:
“月姐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