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大唐律(2 / 3)
只不过暂时用来给钢管工坊加班使用,简易的白炽灯也就足够了。石天不期望它们能用几千个小时,只要能用上几百个小时就心满意足了。
石天在计算着钢管工坊和轮胎工坊的满负荷产量,务本坊里的士子却在认真聆听着三司对崔明可的判决根据。
大唐律还是很完善的,后世施行的律法很多都是借鉴了大唐律作为参考。
“崔明可恶行极多,但无被刑责记录,此处不可以更犯论处。所涉案件,强抢赵大兴酱油工坊为最,量刑也以此为准。
其余案犯,所涉案件也多,且多有牵头之举。凡有牵头之举者,关联其案以主谋论处,待量刑之后,以刑法最生者作判!”
长孙无忌提到的更犯,也就是累犯。如果是宋朝之后,累犯的量刑会经所犯案件的次数来计算,可是在大唐,累犯的罪行会以被判罚的次数来算。
如果被判罚过三次,那就是屡教不改,差不多就死定了。
除了这个之外,量刑上也跟正常的认知有所不同。量刑标准,不会像欧美一些国家,全部累计,甚至跟前世施行的计判罚最高的案件,再根据其他案件的处罚适量增加也没有。
大唐的量刑,只是以所犯案件中最重的一个案子为标准,其他案子不作参考。
崔明可这群人,算得上一个团伙了,但是大唐可是没有带头大哥这一说的。一个案子,谁最先提出来的,那谁就是主犯。从犯比主犯量刑要低上很多。
跟认知有所不同的还不止这些,就拿包庇来说,家人或者下人包庇,那是不用受罚的,这种私人的案子也不会牵连。
对于长孙无忌在务本坊公开审案,石天完全没有兴趣。他现在是县侯,马就就成了国公了。国公爵位,只要不谋反,那基本上就安全无虞了。
李世民开明,李世民有生之年石天是完全不用担心的,至于继任者,到时候看看是谁吧!
如果是李治,那就趁早跑路,李治这小阴人,收拾起人来可不会心慈手软。李承乾待他一向不错的,就因为李世民抄了他的金库,心中一时不愤,转头就把李承乾给卖了。
如果是李泰,那也得跑路。李泰身边全是文人,上台必然重文。文人相轻,而且能爬到顶层的保证都是一肚子坏水,离他们远点,最好让他们忘记自己的存在,那样才能过得逍遥。
这些皇子里,有点容人之量的也就李承乾和李恪了。不过有长孙无忌在,李恪肯定是没戏,就看李承乾给不给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