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上好的野猪肉(新书求鲜花)(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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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在农村的时候,叶枫没少吃野猪肉,虽然野猪肉有种臊味,但是对于能适应这种臊味的人来说,就是一种美味了。
动了动脑子。
很快,叶枫想起来,昨天去渔场周围查看情况的时候,在仓房里好像看到有几辆手推车。
emm……
我真是傻了!
可以用刀把野猪分解,然后用手推车推回去,这样更方便啊!
根本用不着什么绳子,花里胡哨的。
想明白之后,叶枫坐在地上休息了一阵,恢复了一下体力后,便起身返回木屋,挑了把厨房里最大的刀,紧跟着,在回来的路上,他又拐到渔场的仓库,找到手推车。
没有耽搁时间,叶枫推着手推车,腰间别着把明晃晃的菜刀,走出了渔场仓库,径直往野猪尸体所在位置快步走去!
此时的叶枫,身上的衣服被树枝划出几道口子,上面还沾着很多鲜血,再加上手上和腰间的装备,如果让人看见的话,还以为他这是要杀人分尸去,估计得吓得报警。
但好在,这一路上,都没碰到人,毕竟这是私人领地,其他人也不能随随便便就进来。
叶枫很快就回到了事发地点,那株大榕树这边。
作为地地道道的乡下人,叶枫可没少接触杀猪,他父母在世的时候,自己家每年都养猪。
所以,杀猪对叶枫来说,也不算什么事。
与普通家猪不同,野猪肉土騒味更加浓重。
再加上这头野猪是被枪直接爆头打死的,体内的血没有放干净,叶枫一刀划在大黑野猪的后腿上,一股血水顿时猛的涌了出来。
接着,叶枫很明显的闻到一股夹杂着血腥气的难闻骚味,有点像尿,但又不完全一样。
“这味道真难闻,难怪古代人不怎么吃野猪肉,这骚味如果不去处理的话,根本没办法吃!”
叶枫用手扇了扇,吐了口气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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