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邪法献祭,恨不早杀!(求追读)(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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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梁方荣。
出生的那一年,瑞皇闭关,以寻传说境界。
瑞皇平息了妖潮,可是我所在的大周南境巫国却是频频开始侵扰,五岁时,父亲带着我和姐姐、母亲搬家往东洲府迁徙。
人,太多了。
妖潮虽然平息,但大周内还有一些散乱的妖兽在到处奔逃吃人。
要去东洲府,需要渡船过天河,逃难的人太多了,官府规定,一家最多只有三口人能坐船。
父亲表情焦急,语气郑重的叮嘱我:“方荣,以后你就是一家之主了,要照顾好母亲和姐姐,这是我们男子汉之间的约定,一定不能违背,知道么!”
我记住了这句话,自那以后便是再未见过父亲。
搬到东洲府下的县城后,母亲变卖了首饰,在县城内支起了一个摊位赚钱养活我和姐姐。
我很多时候都在想,如何才能照顾好母亲和姐姐。
我吃的很多,身子长的很快,许多次都路过县城内的那座武馆,那里的人个个力气都很大,穿上里面的衣服,便是就无人敢欺负。
武馆的老人说我根骨很好,很适合练武,他破例不收百两学费教我练武。
十三岁那年,我便是入境十转成了武者,师父说我可以参加武举联考,可是,姐姐要出嫁了。
我由衷替姐姐开心,可是姐姐需要一些嫁妆,家里哪里有多余的钱?
我在武举联考时收了钱,故意败给了对手,师父对我很失望,可是姐姐的嫁妆钱有了。
十五岁时,我做了打更人,发现姐姐经常回家,母亲抱着姐姐一起哭,我心头很难受。
父亲离去的那句话我一直记着,我要照顾好姐姐和母亲。
一番打听之下,发现姐姐嫁给的那个人败光了家产,每日不是喝酒就是对姐姐拳打脚踢,甚至还令姐姐失去了第一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