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生而平等(2 / 3)
今天是《基本法》、《行政法》、《军法》和《劳动法》四法正式施行的日子。
大办公室里面正在对法院和公安系统的官吏进行培训,讲课的是最高法院院长。
具刘信启了解,这已经是第三批培训了,待这两个系统的所有官吏培训完之后,接着还会对监察和监狱两个部门的管理进行系统性培训。最后分批次对新招募的大理院系官吏进行培训。
目前人才紧缺,兴汉盟还不能施行司法考试制度,只能先解决有无问题,等今后高等学府的毕业生充裕了,再施行选优制度。
刘信启听了一会,感觉有些无聊,没有打扰正在上课的讲师和学生,来到了卢仁的办公室。
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卢仁与其他院部长不同,办公室内办公的人很多,大家正在一条一条的讨论《刑法》的条款。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劳改,并处罚金;有下列条文所列八种加重情节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刘信启静静的听卢仁将这条律法念完。
“有没有人有意见?”
下面的立法部官员交头接耳的讨论,没有人立即提出反对意见。
“我有。”刘信启说道。
“盟主!”卢仁抬头看到是刘信启,立即起身问好。
“盟主好!”其他立法部官员也赶紧跟着起身,一时间办公室里桌椅摩擦地面的声音频起,有些嘈杂。
“都坐下吧,继续讨论。”刘信启双手平举下压,然后走到卢仁旁边,拉过一张空闲的椅子坐下:“我就是提提意见,大家一起商讨。”
“您请说。”卢仁也坐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