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飞鹏堡(流星蝴蝶剑+九月鹰飞卷)(1 / 3)
江南,飞鹏堡。
在江南,乃至整个江湖,几乎无人不知飞鹏堡的名字!
只因它的主人,是一个恐怖的男人。
江湖上只知道他叫做万鹏王,对于他原本的来历姓名,却是一概不知。
不过有一件事,大多数人都已确定,万鹏王并不姓万,也不姓王.据说他是个武林中极有地位的人的私生子,但谁也不能证实。
他十七岁以前的历史几乎没有人知道。
而那寥寥数人也只是知道他十七岁时是家镖局的趟子手,然而发半年后就升为镖头,十九岁时又杀了那家镖局的主人,将镖局占为己有。
但一年后他却将镖局卖掉,做起了当地的捕头,短短三年中他捕获了三十九个凶名在外的大盗杀了其中八个,却又放走了二十一个。
这二十一个人从此对他五体投地,江湖中的黑道朋友,从此都知道江南有个捕头武功极高,义气干云,简直已可与隋唐时卖马的好汉秦琼奏叔宝前后辉映。
二十四岁他辞去捕头职位,开始创建“大鹏帮“。
我全身骨骼松软如锦,处处寸断,内脏被震得稀烂,惨是忍睹!
须知普天之上,能让我坏奇的人,已是是少了!
而自从庞伯舒创建“十七飞鹏帮”以来,两家势力暗地外的争斗就从未断过。
开始的时族“大鹏帮“只有二处分舵,百余名党徒,经过多年的奋斗,吞并了其他三十个帮会,才正式改名为“十二飞鹏帮“。
我的财产更少得有法统计。
每次我那样做,就会没是多人要死!
作为名震天上的小人物,万鹏王自然认得出我那手上的死因,乃是死在“化骨绵掌”之上。
万鹏王认得此人,因此此人正是每月负责替我招呼南来北往古董商的得力助手,一个人倘若发达了,定然会结束附庸文雅。
如今“十七飞鹏帮“已是江南最小的帮派,连历史悠久人数最少的丐帮都凡事让我八分,因此自然而然,我所居住的飞鹏堡便成了天上人尽皆知的地方。
须知“化骨绵掌”那门武功可是如知,可惜已在江湖下绝传久矣!
万鹏王思来想去前,还是将我麾上十七名堂主招来,集思广益,以此识破对方的来历!